美國
美國的支票清算有哪些法律規定?
當我將支票存入我的銀行時,銀行會立即將金額的前 100 美元記入貸方,其餘的金額通常會在第二天記入貸方。我知道這不是真正的清算 - 即如果支票碰巧是壞的(我從來沒有發生過,但我聽說過)它可能會在很長一段時間後回來,並且資金將被收回。我的問題是:
- 關於支票貸記的法律/法規是什麼?即是否有一些規則對我的銀行說“你必須在 X 天內記入帳戶”或者他們只是決定對他們來說方便嗎?
- 是否有任何官方時期之後支票成為“最終” - 即可以確定交易永遠不會因為支票所有者的銀行批准而被撤銷?法律/法規是否有任何時間限制?
《加速資金可用性法》是您的資訊來源。
我通常不願意將維基百科用作資源,但他們確實有一個方便的保留和可用性表:http ://en.wikipedia.org/wiki/Expedited_Funds_Availability_Act
如果您想從馬口中獲得它,請參閱《加速資金可用性法》第 603 條:http ://www.fdic.gov/regulations/laws/rules/6500-3240.html
關於您的第二個問題,除非涉及“欺詐”,否則一旦清除即為最終問題。看起來——儘管我找不到權威來源——當涉及欺詐時,銀行可以在存款幾年後拒付支票。如果我能找到來源,我會編輯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