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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給我孩子的禮物?
- 我了解每位父母每年向每位子女、孫子女等贈送的禮物上限為 16,000 美元。
- 我知道,如果孩子或孫子正在上大學,支付他們的學費不算作禮物。
首先,我的這兩點是否正確?第二點是否有附加條件?
其次,假設我直接支付孩子的醫療或家庭維護費用?這是否被視為受年度限制的限制?
第三,我從該交易所的另一篇文章中了解到,如果我的年度捐贈超過 16,000 美元,那麼超出的部分將從我允許的遺產稅門檻中扣除。那是對的嗎?
首先,我的這兩點是否正確?第二點是否有附加條件?
是的,有一個重要條件:學費必須直接支付給學校。即:您不給您的孩子支票並說“用這筆錢支付學費”,而是直接將支票交給財務主任。
對於第一點 - 在處理例如孫輩時還有“代際稅”。這是為了說明祖父母直接給孫子孫女送禮物,跳過了一代人的贈與/遺產稅。
其次,假設我直接支付孩子的醫療或家庭維護費用?這是否被視為受年度限制的限制?
醫療費用也是如此,如果直接支付,也可以免稅。另一方面,家庭維護或其他生活費用也不能免除。
第三,我從該交易所的另一篇文章中了解到,如果我的年度捐贈超過 16,000 美元,那麼超出的部分將從我允許的遺產稅門檻中扣除。那是對的嗎?
不,不是多餘的。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