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在出租物業上累積債務的經驗法則是什麼?

  • April 19, 2014

我和姐姐有幸從父親那裡繼承了兩處房產,一處是一套價值約 300 萬美元的公寓和別墅,還有他的家。

我們目前在公寓中大約有 20 萬美元的抵押貸款債務將在大約 6 年內還清;在我們擁有它的幾年裡,這處房產可能升值了大約 20%。

我們正計劃為抵押貸款再融資,但正試圖弄清楚我們應該承擔多少(如果有的話)額外債務。與我們合作的銀行家建議 15 年的總債務約為 160 萬美元,雖然寫下抵押貸款利息並將這筆錢投入市場會很好,但房產也在升值,這似乎佔了很大一部分轉換為債務的財產總價值。

這種事情的一般經驗法則是什麼?

首先,我希望您知道,房產的基礎在繼承方面會提高到市場價值。新的基礎是作為出租單位投入使用後每年必須應用的折舊的起點。這不是可選的。出售單位後,無論是否每年進行折舊,都會重新獲得折舊。

此類問題沒有經驗法則。一些業主會簡單地收取租金,保留費用或空置單位的準備金,然後將差價收入囊中。其他人會再融資以提取現金並利用槓桿購買更多房產。

順便說一句,銀行家不是你的朋友。他是一名推銷員,希望從中分得一杯羹。市場近期表現良好,從低點翻了一番。現在,我不急於提前償還 3.5% 的抵押貸款,我也不打算拿出 50 萬美元投入市場。

如果市場認為回報率高於抵押貸款利率,您的建議可能會很有效。另一方面,我不得不問——如果市場在你買入後立即下跌 40%,你會失眠嗎?

一位發帖人 (@littleadv) 對我耳語——詢問專業人士,在用於其他目的(例如購買與房產無關的股票)時,租賃抵押貸款的稅是否仍然可以扣除。

最後,有人建議,如果你想繼續投資房地產,只要數字有效,槓桿就可以了。從您描述的場景中,您計劃利用已經相當高的槓桿(就 PE10 而言)並簡單地放大您的風險。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2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