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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兩個租戶中只有一個簽署租約怎麼辦?

  • September 17, 2018

標題有點誤導。租賃協議往往有多種形式需要簽署。就我而言,有實際的租賃協議(在許多需要簽名的東西旁邊都有復選標記)和租賃引用的額外表格,即寵物協議。

就我而言,有兩個租戶(我和我的女朋友 + 我們的貓)。首先,我們得到了一份租約,但當時沒有給我們寵物協議。房東在他們想要簽署租約的前一天打電話給我們,並告訴我們如果他們第二天沒有它,他們將不得不將它出租給其他人。由於我們沒有寵物協議,而我有一份全職工作,我只簽署了租約本身,並沒有在任何復選框上簽名,因為在我同意之前需要製作一些附錄。然而,我確實簽署了最後的“簽名”行,我的女朋友也是如此。

第二天她帶來租約時,他們向她解釋了寵物協議。該協議增加了一筆不可退還的額外押金,即使該建築物的租金一開始就已經定得更高,因為它是一座寵物建築。我從來沒有被賦予簽名的選項(而且我不會讀它),但她做到了。

我想知道這個租約是否具有約束力(對我們雙方或任何一方),因為對原始租約的補充。通常,如果他們真的使用押金來打掃公寓,這不會打擾我,但是當我們拿到鑰匙並查看時,它顯然沒有被打掃。在查看公寓時,顯示它的人提到他們“還沒有進來打掃它”,這對我來說意味著他們會進來打掃它。

我意識到這可能是一個法律問題,但我不確定在哪裡詢問或找到資訊。它也可能很常見,也適合這個網站。

聽上去你們倆都簽了租約,但沒有在租約的寵物附錄上簽字。它是否正確?

如果是這種情況,那麼你們雙方都要對租約本身負責,但只有簽署方對寵物附錄負責。根據您的租賃協議的措辭,這仍然可以是有效的租賃。

你對這個問題真正關心的是什麼?您是否正在尋找將自己(或你們倆)從租約中移除而不承擔任何責任的方法?

忠告,在契約完成並符合您的喜好之前,切勿簽署契約。還保留已簽署協議的即時副本,並確認它與您之前簽署的協議相同。

你搬出去了嗎?我不理解房東不打掃的部分——通常他們會在你和你的貓搬出去後打掃公寓。

如果你對此有強烈的感覺,我會在租約結束時在小額索賠法庭起訴他們,特別是如果你能記錄公寓、維護等方面的其他缺陷。我能夠就類似問題成功起訴我的押金只有一方當事人簽字的地方。

您的成功將根據租約條款、您所在地區的法律、您在法庭上的陳述和法官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8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