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在“社區財產”狀態下,合作夥伴雙方應承擔哪些債務?
我剛剛在 mintlife 部落格上看到這篇文章,並註意到我確實住在十個社區財產州之一。我對這個特定的概念並不太熟悉(請記住,我是從英國搬到這裡的,管理債務和配偶責任的規則幾乎在各地都不同),但我的理解是,雙方都對所承擔的債務負責被婚姻中的一個伴侶出賣。
- 這是否包括所有類型的債務,如信用卡、汽車貸款、抵押貸款、學生貸款?
- 這是否僅適用於婚姻期間承擔的債務或雙方的所有債務?即,如果您在結婚前有學生貸款約會,您的伴侶是否仍需為此負責?還是“舊”信用卡債務?
沒有兩個州對社區財產有完全相同的法律。我建議您詢問您所在地區的稱職財務顧問,因為他們會更熟悉當地法規。
(是的,我知道這是一個七年前的問題。)
這僅適用於婚姻期間承擔的債務嗎
是的
或雙方的所有債務?
不。
要記住的重要一點是,在婚姻期間獲得的債務和資產都是共享的。
這源於古代男人做生意、積累財富等,女人“做家”的現實。工作假設是,做家的女人與男人是平等的伙伴,因為他受益於一個好的家庭,而她受益於他的收入。
婚前債務和資產不是共同財產這一事實也保護了該婦女,因為她能夠收回嫁妝並用它來養活自己。
(注意——我住在 CP 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