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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父母將家轉移給孩子,同時盡量減少稅收負擔,需要哪些必要和充分的步驟?

  • November 21, 2020

我試圖獲得一些指導,了解哪些步驟是必要充分的,以便我和我的妻子獲得目前由父母擁有的財產的合法所有權。

我們目前住在家裡,並且對擁有房屋以進行重大裝修有很高的興趣。裝修房屋是考慮所有這些的主要動機。父母不一定想在裝修上花費任何時間和精力。我們想要一些關於如何在技術上實現這一點的指示。房子的主人,我們中的一個人的父母,也有興趣讓這件事發生。

如果我們以某種方式向他們支付房屋市場價值的 50% 或更少,父母就可以接受。父母也有興趣盡量減少雙方的稅收負擔。

該房屋的市場價值約為 650,000 美元,位於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縣。

任何見解都值得讚賞。預先感謝您的幫助。

房屋契據可以轉讓,轉讓的價值可以根據遺產稅門檻進行核算。或者可以將契約更改為具有生存權的共同所有人。或者該財產可以在遺囑中列出。

當然,遺囑可以隨時更改,甚至可以受到法律挑戰。根據州法律,如果需要諸如療養院護理之類的價值,則可以在 3 年左右的時間內撤銷契約的轉讓。在轉讓之前,共同所有權可能被認為是各方 50% 的所有權。

為了強化@S Springs 的回答:“當您以遠低於其公平市場價值的價格出售房屋時,美國國稅局會將減價的價值視為送給您親戚的應稅禮物——即使沒有實際現金易手。”

因此,“減少的價值”將從(目前)2236 萬美元的遺產稅豁免中扣除。您的父母必須送出IRS 表格 709(並保留它以計算遺產稅)。

底線:可以以低於市場價值的價格賣給你,但它被歸類為禮物,所以必須告訴美國國稅局它減少了他們的遺產稅豁免,以及減少了多少。

當然,由於這是網際網路,因此我們可能是狗,最好與稅務會計師交談。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33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