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我妻子的銀行賬戶和投資賬戶與我的賬戶合併會有什麼財務影響?
背景
我和妻子結婚八年了,住在華盛頓州。在那段時間裡,我們有單獨的銀行賬戶和投資賬戶,主要是由於慣性。
我賺了大部分錢,所以我用我的個人賬戶管理我們所有的財務。我的妻子不像我一樣是金融極客,所以她的薪水只會堆積在她的銀行賬戶中,直到我以她的名義登錄並與他們做點什麼。通常這會將它們轉移到她的 Vanguard 賬戶並進行投資。我們總資產的絕大部分都在我的賬戶裡。
我們都認為將我們的財務合併到一個賬戶中會更好。這樣,我可以全面了解我們的現金流,更容易管理我們的財務,而她不必處理任何這些。
我們已經有一張聯名信用卡,並且我們擁有我們倆名下的房子。
問題
合併賬戶的財務影響是什麼? 我在考慮稅收,遺產等。
我腦海中的一些例子:
- 遺產。 如果我死了,我的妻子將可以毫無困難地訪問任何联名賬戶中的所有內容。我們有遺囑,所以她無論如何都會拿到錢,但讓這個過程更容易是一個好處。然而…
- 資本收益。 如果我死了,我擁有的任何投資的成本基礎將在我妻子繼承它們時增加。但據我了解,聯名賬戶的升幅減少了 50%。這是一個潛在的巨大稅收處罰。反之,如果她比我先死,所有資產都在我的個人賬戶裡,我根本就沒有升職,所以現狀也有一定的風險。不過,我不確定我是否完全理解這一點。
- 進行交易。 我想如果我們的所有資產都在聯名賬戶中,我們都需要簽署一些交易(也許只是大筆交易?)。這對我們雙方都會增加麻煩。不過,我不確定這將如何發揮作用。
- 訴訟。 如果有人出於任何原因起訴我的妻子,AFAIK 現在他們不能追我的個人錢(這是對的嗎?)。如果我們有一個聯名賬戶,他們當然可以。
我對這些問題的理解是否正確,如果我們繼續推進,是否還有其他我沒有在上面列出的問題可能會反過來影響我們?
(我也知道,如果我們決定離婚,或者如果我們中的一個人在收款機構或類似機構遇到麻煩,聯名賬戶可能會帶來問題。不過,我們的婚姻很幸福,而且我們的財務狀況非常好,所以我不擔心這些類型的問題。)
我正在考慮的方法
最簡單的方法是創建一個聯合支票賬戶和一個聯合投資賬戶。(特別是“具有生存權的聯名租戶”賬戶,如此處所述。)
我也可以創建一個聯合支票賬戶,但自己保留我的投資賬戶。然後我妻子會把她的薪水存入聯合支票賬戶,我會不時將她的錢和我自己的錢一起轉入我的投資賬戶。(AIUI,這將構成“配偶禮物”,不會引髮美國國稅局的任何危險信號。)這可能有助於解決對資本收益和繼承的擔憂。
還有更複雜的選項,例如授予我妻子管理帳戶的權利,而不讓她成為所有者。
相關問題
關於合併財務已經存在幾個問題,例如:
這些問題的答案討論了實際問題,例如相互信任、為個人支出存錢等。我的問題不是關於那個;它涉及法律問題、稅收影響等。
這是很多問題,我會盡力回答那些我能回答的問題,但如果不了解您的法律和稅收管轄權,就不可能回答有關資本收益的問題。
繼承 - 是的,你基本上擁有它,如果你先死,你名下的任何事情都會給她帶來麻煩,反之亦然,但這可以通過你們每個人擁有單獨的信託擁有個人賬戶並讓彼此成為繼任受託人來解決。聯合資產顯然比這更容易。此外,某些類型的帳戶(例如某些銀行帳戶)可以列出受益人。這仍然涉及發送死亡證明等,但可以在遺囑認證之外通過。
資本收益 - 如上所述,需要您的稅務管轄區來回答這個問題。
交易 - “具有生存權的聯合租戶”意味著兩個聯合所有者都可以進行交易,正如您的連結提到的那樣,沒有太多麻煩。這是雙方都必須在美國簽字的房地產。也像您說的那樣,您可以使用帳戶管理權限來管理帳戶,而無需以您的名義擁有它們。另一種選擇是按月設置自動投資,這樣您就不必監控她的帳戶,直到它堆積起來。這筆錢只會定期投資。
訴訟 - 是的,如果她被起訴,您的個人擁有的資產會受到更多保護,反之亦然。所以基本資產保護會說最有可能被起訴的人應該擁有最少的資產。汽車比較棘手,您需要諮詢律師,這取決於您所在的州。此外,除非你們中的一個人的職業或職位異常容易被起訴,例如產科醫生,否則將錢轉移到其他配偶的名下可能不值得。
SE 不提供建議,因此只有您可以決定哪個選項最適合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