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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契約和司法止贖之間的成本差異以及這些差異的影響是什麼?

  • December 21, 2012

閱讀這個有趣的問題和很好的答案:

銀行如何因止贖而虧損?

我回想起克拉克霍華德廣播節目的幾集,他說代替止贖的契約對於貸方和借方來說都是一個更可取的選擇。

對於借款人而言,處罰時間跨度比司法取消抵押品贖回權要短,因為替代契約顯示借款人在破產時盡最大努力以銀行參與者而不是對手的身份終止契約。

電台主持人接著解釋說這對銀行來說更便宜。 為什麼? 這個答案解釋了大部分損失是會計,因為銀行基本上是藉錢放貸。

但是替代契約將遭受同樣的會計問題。節省銀行費用的區別是什麼?

作為購房者,我能否區分銀行出售的司法行為和替代契約?如果我提出要約,這對我有影響嗎?

如果房主知道情況無望,最終結果將是房屋的損失,那麼跳到最終結果可能會有所幫助。它更快,他們不會花太多時間打一場失敗的戰鬥。如果銀行追討借款人剩餘的欠款,代替止贖的契約對借款人來說並不是那麼好。如果債務被免除,也可能會產生稅收影響。儘管在完成止贖選項時也存在這些問題。

為銀行。這個過程越長,房子越壞。借款人可能會停止維護,甚至可能破壞房屋。快速把門鎖上對他們來說很重要。他們保護它,清潔它,並立即準備出售。他們還節省了律師費。他們知道,一旦他們開始止贖過程,借款人的所有資金就會停止,這可以節省數千美元的持有成本。

一個問題是會計損失將如何在服務公司和投資者之間分配。如果服務公司會從更長的過程中賺更多的錢,他們可能不會推動快速解決。如果情況相反,他們將很快加入。

對於新買家來說,止贖的問題在於較長的過程會導致更大的隱藏和可見損害。熱泵可能工作,但心懷不滿的房主在過去六個月停止更換過濾器。他們也可能在外出時移除並損壞了東西。除此之外,我看不出有什麼大的不同。由於銀行在止贖中的成本較低,他們可能會接受較低的購買價格,但這可能很難知道。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8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