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售規則對不同類型賬戶之間不同場景的影響
當洗售規則生效時,資本損失只是通過增加成本基礎推遲到後來的交易,您在第一筆交易結束前 30 天或第一筆交易結束後 30 天再次購買類似的替換股票。此外,當您在稅前IRA和典型的稅後經紀賬戶中交易相同的股票時,可能會觸發虛售規則。
所以這裡是所有可能的情況,假設替換庫存是在 30 天內購買的(初始購買 -> 替換購買)。這 16 個案例中的每一個都將如何徵稅?
愛爾蘭共和軍->愛爾蘭共和軍
- 在 IRA 中虧本出售股票,然後在 IRA 中回購股票並虧本出售
- 以虧損方式出售 IRA 股票,然後以 IRA 回購股票並獲利出售
- 以收益出售 IRA 股票,然後以 IRA 回購股票並以虧損出售
- 以收益出售 IRA 股票,然後以 IRA 回購股票並以收益出售
愛爾蘭共和軍->經紀
- 在 IRA 中虧本賣出股票,然後在 Brokerage 中回購股票並虧本賣出
- 在 IRA 中虧本出售股票,然後在 Brokerage 中回購股票並獲利出售
- 以收益出售 IRA 股票,然後在 Brokerage 回購股票並以虧損出售
- 以收益出售 IRA 股票,然後在 Brokerage 回購股票並以收益出售
經紀->IRA
- 在經紀公司虧本出售股票,然後在愛爾蘭共和軍回購股票並虧本出售
- 以虧損方式出售經紀公司的股票,然後以 IRA 回購股票並獲利出售
- 以盈利方式出售經紀公司的股票,然後以 IRA 回購股票並以虧損方式出售
- 以收益出售經紀公司的股票,然後以 IRA 回購股票並以收益出售
經紀->經紀
- 虧本賣出經紀公司的股票,然後在經紀公司回購股票並虧本賣出
- 以虧損方式出售經紀公司的股票,然後在經紀公司回購股票並獲利出售
- 以收益出售經紀公司的股票,然後在經紀公司回購股票並以虧損出售
- 以收益出售經紀公司的股票,然後在經紀公司回購股票並以收益出售
這是我的理解,可能是錯誤的:
- 在這種情況下,1、2、3、4 洗售規則根本不重要,因為無論如何這兩項交易都是在稅前 IRA 賬戶中進行的。正確的?
- 在 4,8,12,16 的情況下,洗售規則無關緊要,因為這兩項交易都是有收益的。正確的?
但是,我很困惑:
- 案例 5,6,因為我真的可以使用我的 IRA 賬戶的損失來增加在我的經紀賬戶中進行的交易的成本基礎嗎?如果是這樣,那麼這聽起來像是一個很好的稅收漏洞,稅前損失可以用來抵消稅後收益。
- 案例 9,10,因為我真的必須毫無意義地增加 IRA 交易的成本基礎並放棄我在經紀賬戶中保留資本損失的權利嗎?如果是這樣,那麼這聽起來像是一個應該不惜一切代價避免的“稅收陷阱”。
- 在 3,7,11,15 的情況下,洗售規則無關緊要,因為第一筆交易有收益,而第二筆交易將保持原樣,無需重新計算成本基礎。正確的?
- 在案例 13,14 中,任何資本損失確實不會失去,而只是推遲到第二次交易。通常這應該無關緊要,除非您計劃在第一次交易結束時在特定納稅年度索賠損失,但由於資本損失已轉移到下一個納稅年度,所以不能。
虛售規則僅適用於有關銷售虧損的情況。因此,該規則根本不適用於您的案例 3、4、7、8、11、12、15 和 16,它們都以收益開始。您在第一次銷售中獲得資本收益,然後在第二次銷售中獲得單獨計算的收益/損失,視情況而定,但由於通常的稅收優惠規則,IRA 中的任何收益或損失都不是應稅事件愛爾蘭共和軍。
虛售不適用於您 IRA 中的“首次”銷售,因為在這種情況下沒有應稅收益或損失。這意味著您無論如何都不會尋求扣除,並且沒有任何東西可以進入回購。這意味著該規則不適用於 1-8。對於 5-8,第二次出售是在您的經紀賬戶中,您有一個“通常的”資本收益/損失,就好像 IRA 中的出售沒有發生一樣。(同樣,對於 1-4,第二次銷售在 IRA 中,因此該銷售不徵稅。)
剩下的是 9-10(經紀 -> IRA)和 13-14(經紀 -> 經紀)。
較容易的兩個是13-14。在這種情況下,您不能對首次銷售虧損進行資本損失扣除。損失被添加到回購的基礎上。當您最終通過第二次銷售平倉時,您將根據修改後的基礎計算您的收益或損失。請注意,這意味著您需要注意第二次銷售中的“收益”或“損失”是什麼意思,因為您需要注意何時考慮因洗售而導致的基差調整。
範例 1:所有買賣都在您的經紀賬戶中。您最初以 10 美元買入並以 8 美元賣出,造成 2 美元的損失。但是你在洗售視窗內以 9 美元再次購買,然後以 12 美元的價格出售。第一次銷售後你不會得到任何扣除,因為它是水洗。您在第二次出售時獲得了 1 美元的資本收益,因為您的基差是 11 美元 = 9 美元 + 2 美元,這是由於洗售導致 2 美元的基差調整。
範例 2:與範例 1 相同,但最終售價為 8 美元而不是 12 美元。在這種情況下,您似乎在第一次買賣中損失了 2 美元,在第二次買賣中又損失了 1 美元。但是,對於稅費,您不能在首次銷售時因洗滌而索賠損失。在第二次出售時,您的基差仍然是 11 美元(如範例 1 中所示),因此您的總資本損失是您可能預期的 3 美元,計算為 8 美元的最終售價減去 11 美元(清洗調整)的基差。
現在對於 9-10(經紀業務->愛爾蘭共和軍),事情有點複雜。在愛爾蘭共和軍中,您不必擔心您持有的個別股票的基礎,因為這些賬戶的稅收優惠的運作方式。但是,在某些情況下,您確實需要擔心整個 IRA 帳戶的基礎。最常見的情況是,如果您有不可扣除的為您的傳統 IRA 捐款。當您最終退出時,您無需為可歸因於這些不可扣除供款的任何分配納稅(因為您已經為該部分納稅)。在其他情況下,您的賬戶基礎很重要,但這本身就是一個完整的問題 - 現在了解 1. 您的 IRA 的基礎作為一個整體是一個明確定義的概念,具有稅收影響,以及 2. 個人基礎您帳戶中的資產無關緊要。
那麼對於券商-IRA 洗售,有兩個問題: 1. 券商方面的資金損失能承擔嗎?2. 如果不是因為洗售,這是否會增加您 IRA 賬戶的基礎(作為一個整體)?兩者的答案都是“不”,儘管原因並不明顯。美國國稅局實際上發布了一份特別公告來專門回答這個問題,因為法律沒有明確規定。
9-10 的底線是,在這種情況下,您顯然完全失去了稅收減免。此外,如果您指望增加您的 IRA 的基礎以避免提前分配罰款,您也不會得到,如果您實際上採取提前分配,這將導致更多的稅收。
除了上面提到的特別公告之外,550 號出版物討論了針對個人的虛售規則,也可能對一些人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