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連結洗銷重複
洗售似乎有很奇怪的行為,這裡有一個例子。它使用所有相同的股票,除了提到的那些之外,沒有其他持股。
第 1 天,以每股 200 美元的價格購買 100 股,總共 20,000 美元
第 2 天,以 7 美元賣出 1 股,因此虧損 193 美元
第 3 天,以每股 201 美元的價格賣出 99 股,因此每股收益 1 美元,或總共收益 99 美元
現在來分析這個洗銷。只有一次虧損賣出,即第 2 天的那一次。在 61 天左右的時間段內是否有買入?是的,第一天購買。我假設賣出不能被買入自己的股票所沖淡,所以我認為它必須被那次買入的其他 99 股中的一隻沖掉。
因此,將 193 美元的損失轉移到其他股票之一上,現在當該股票被出售時,它不是 1 美元的收益,而是 192 美元的損失。現在分析這種洗銷損失。
這個過程不斷重複,最終您將 99 次洗售全部連結在一起,而一個非洗售結束了該鏈,損失了 94 美元。
這是正確的嗎?1買2賣能帶來99洗銷嗎?
編輯:Bob Baerker 建議應用一條新規則,即“如果出售是出售在同一購買中獲得的股票,則購買不能洗掉出售”。應用該規則意味著前面的範例沒有虛銷售。但是不同的例子可以產生基本相同的效果,即使有這個新規則,這裡有一個新的例子:
第 1 天,以每股 200 美元的價格購買 50 股,總共 10,000 美元
第 2 天,以每股 200 美元的價格購買 50 股,總共 10,000 美元
第 3 天,以 7 美元的價格賣出 1 股,因此損失 193 美元(將此視為來自第 1 天的手數)
第 4 天,以每股 201 美元的價格出售 49 股,因此每股收益為 1 美元,或總計 49 美元(將此視為來自第 1 天的手數)
第 5 天,以每股 201 美元的價格賣出 50 股,因此每股收益 1 美元或總收益 50 美元(將此視為來自第 2 天的手數)
第 3 天賣出是虧損,出於洗售目的,我們忽略第 1 天買入(因為新規則),並將其視為被第 2 天買入的 1 股洗掉。現在將 193 美元的損失轉移到其銷售中,這意味著第 5 天銷售的 1 股損失 192 美元,而不是 1 美元的收益。
現在分析這 5 天的洗銷損失。我們忽略了第 2 天的買入(因為新規則),並看到它被第 1 天的買入的 1 股沖走。因此,轉移 192 美元的損失,第 4 天賣出的一股損失 191 美元,而不是 1 美元的收益。
這種情況不斷重複,我們最終將 99 次洗滌銷售連結在一起,最後以一次非洗滌銷售結束。單次最終非洗售損失了 94 美元。這與前一個範例的結果基本相同。我們只需要將買賣分成兩半,並在它們之間來回交替,以便永遠不會直接買入賣出自己的股票。
當您虧本出售證券並在此次出售之前或之後的 30 個日曆日內購買“基本相同”的股票、證券或期權時,就會發生洗售。在您的範例中,您只有原始購買,沒有額外購買,因此這裡不涉及洗售。
來自美國國稅局——
當您虧本出售或交易股票或證券,並且在出售之前或之後的 30 天內,您:
- 購買基本相同的股票或證券,
- 在完全應稅的交易中獲得基本相同的股票或證券,
- 獲得購買基本相同的股票或證券的契約或期權,或
- 為您的個人退休賬戶 (IRA) 或羅斯 IRA 購買基本相同的股票。
當你分析這個措辭時,你會發現如果我買了一隻股票,然後在 30 天內虧本賣掉,上面的措辭說我是洗售。人們可以爭論(但我不會)這是否有意義。我所知道的是,會員報告了他們的經紀人聲明,將此類交易標記為虛售。
但是,當 31 天過去,投資者沒有持有的股票時,交易完成,損失被承擔,洗售效果無效。在您的情況下,我看到購買 100 股,出售 100 股(總計),然後顯示結束,給您的女服務員小費,安全開車回家。
編輯 - 由於只有一股虧損出售,如果在出售後 30 天內購買了任何股票,則損失(-193 美元)被延遲,並且新的單一股票的基數降低了該損失的金額。
最終編輯 - 我看到剛剛發布了對該問題的重大編輯。我的回答可能不再適用。我不打算重新閱讀這個問題來解決這個問題。如果答案過時,高級代表成員可以建議我刪除我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