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庫存和先進先出稅的洗售
我有一種情況,我試圖避免洗售,並試圖在年底前實現一些損失。
情況如下:
- 1 月 1 日 - 以每股 100 美元購買 100 股 XYZ - 10,000 美元
- 3 月 1 日 - 以每股 80 美元的價格購買 100 股 XYZ - 8,000 美元
- 9 月 1 日 - 以每股 60 美元購買 100 股 XYZ - 6,000 美元
- 11 月 1 日 - 以每股 50 美元購買 100 股 XYZ - 5,000 美元
我目前擁有 400 股 XYZ 股票,平均成本為每股 72.5 美元。XYZ 股票的目前價格為 45 美元/股
不過,使用 FIFO 方法,我認為我現在可以以每股 45 美元的價格出售我的“第一批”100 股,導致實際損失 5,500 美元,但我擔心,因為我在不到 31 天前再次購買了這會觸發洗賣?
我的問題
- 我是否已經停止交易 XYZ 31 天以不觸發洗售
- 使用 FIFO 我可以在 12 月 2 日完成我的計劃,並實現約 5,500 美元的損失嗎?
- 如果我今天賣出 100 股會怎樣?(出售適用於哪個批次?最後購買的 100 股股票?…導致 500 美元的損失?)
如果您在實現虧損日期(之前 30 天或之後 30 天)的 60 天視窗內購買股票,就會發生洗售。由於您在 11 月 1 日買入股票,因此在 12 月 2 日之前進行的任何虧損出售都將構成洗售。
對於已平倉交易,經紀商預設為 FIFO。美國國稅局允許您指定要出售的股票。這必須與您的經紀人一起完成,該經紀人必須提供此類指示的書面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