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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稅收:已婚單獨申報與非居民外國人單獨申報

  • July 17, 2019

我和我的配偶都是 2014 年最後一年 F-1 身份的研究生。我以為我們可以送出聯合聯邦納稅申報表,但現在,根據IRS 網站上的這個連結,似乎是非居民外國人 (NRA)像我們這樣是沒有資格的。唯一的選擇似乎是:

  1. 已婚非居民外國人分開申報:根據之前的連結,美國國稅局說:

如果您是已婚的非居民外國人,但您的配偶不是美國公民或居民,則在確定與美國貿易或業務有效相關的收入稅時,您必須使用稅表欄或已婚稅率表分別送出單獨的申報表。您通常不能對單身人士使用“稅表”欄或“稅率表”。

究竟什麼是“稅表欄”/“稅率表”,我如何知道該使用哪個以及如何使用它?有沒有在不諮詢稅務會計師的情況下解決這個問題? 2. 分開歸檔。那樣的話,退稅金額會不會比方案一少很多呢?另外,我已經送出了 2013 年的申報表,其中我將我的妻子顯示為受撫養人(在​​她獲得 SSN 之後)——所以,這不會讓 IRS 感到困惑,因為我交替地以兩種不同的狀態送出退款嗎? 3. 最後,我們有哪些州稅選擇(在我們的例子中是愛荷華州)——同樣的限制是否仍然適用?

究竟什麼是“稅表欄”/“稅率表”,我如何知道該使用哪個以及如何使用它?有沒有在不諮詢稅務會計師的情況下解決這個問題?

查看表格 1040的說明,第 76 頁。

回复#2:是的,在大多數情況下,單獨送出已婚申請會導致退款減少。

如果您送出 MFS,則不能聲稱您的妻子為受撫養人。您上一年的納稅申報表不正確。如果您的配偶不需要報稅,您可以為他/她申請豁免。

最後,我們有哪些州稅選擇(在我們的例子中是愛荷華州)——同樣的限制是否仍然適用?

州居住規則通常與聯邦規則無關。在這裡查看愛荷華州的規則。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46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