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為加拿大雇主工作但居住在第三國時的美國社會保障稅

  • September 14, 2022

https://stackoverflow.blog/2021/02/19/podcast-314-how-do-digital-nomads-pay-their-taxes/讓我想到,一個住在台灣的美國公民(沒有與美國的社會保障總額協議)為一家加拿大公司線上工作,支付他們的社會保障繳款?更複雜的是,美國和加拿大簽訂了社會保障總額化協議。

假設這個人已經有 5 年 20 學分,還需要 5 年 20 學分才能達到獲得美國社會保障福利的 40 學分門檻。

那麼加拿大公司是否可以向加拿大報告收入,或者美國公民作為個體經營者申請並自己直接繳納社會保障稅會更好?等等。

或者即使他想也不能做出貢獻,因為他不在美國公司工作,或者在美國工作?

另見https://www.irs.gov/individuals/international-taxpayers/persons-employed-by-a-foreign-employer

在這個問題上,加拿大似乎是一個紅鯡魚。加拿大不對非居民的收入徵稅,如果您的雇主進行扣除,您應該申請退款(見此處)。

從美國稅收的角度來看,如果您居住在外國並為外國雇主工作,您無需支付社會保障稅,如您提供的 IRS 連結中所述。

如果您是個體經營者,那麼無論您住在哪裡,都需要繳納 SE 稅。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52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