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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16 年 2 月購買的房屋和 15 年的納稅申報表

  • March 8, 2016

我和妻子在 2016 年 2 月買了我們的第一套房子。我們使用正常貸款購買了該物業。

現在(2016 年 3 月)我正在準備2015 年的納稅申報表。除了最初的首付外,我還沒有為我們的抵押貸款支付任何預定的款項。

我現在有什麼可以做的或在我目前的納稅申報表中報告給:

  • 增加退貨金額?
  • 獲得稅收減免?
  • 以某種方式減少我對貸款利息的支付?

不,你怎麼能?你的回報涵蓋了 2015 年的事件。

在某個時間點,在某些條件下,聯邦首次購房者信貸可能已在前一年申請。但那個時候已經過去了,連同第一次購房者的信用。

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之一管理您的財務:收付實現制和權責發生製。

許多公司使用權責發生製,尤其是那些不遵循 GAAP 的公司。這允許公司在使用項目時而不是在現金實際易手時支出項目。例如:一家公司在 2015 年末購買了一些東西並在 2016 年使用它,那麼它是 2015 年的預付費用,並在 2016 年實際支出。

現金基礎是普通人使用的,也是美國國稅局要求的。每當您花費或收到現金時,就是您可以為此扣除或徵稅的時候。因此,2015 年發生的任何事情都是您可以繳納的稅款。一個很好的例子是獲得兩週工作的薪水,即 2014 年 12 月的最後一周和 2015 年 1 月的第一周。由於薪水是在 2015 年發放的,所有這些薪水都會反映在您 2015 年的稅款中,即使您是2014 年獲得工作報酬。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6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