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麼情況下會員資格可以扣除捐款?
我是芝加哥兒童博物館的成員,這是一個 501(c)(3) 文化組織。我每年支付 115 美元的會費。該會員資格包括免費入場和食品和商品 10% 的折扣。
在今年報稅時,我正在研究扣除額,並註意到他們在他們的網站上(在上面連結的頁面上)列出了以下內容:
根據 IRS 的指導方針,Family and Explorers 會員資格可 100% 免稅,並且應保留收據或已取消的支票作為會員購買的證明。捐贈者級別的成員(建築商和發明家)將收到博物館關於其會員資格的免稅部分的書面確認。
這兩個會員資格分別為每年 115 美元和 145 美元。下一個會員資格(建設者)是每年 250 美元。
當我閱讀它們時,這與美國國稅局的規定相衝突:
某些會員福利可以忽略不計。如果您以每年 75 美元或更少的年費獲得以下會員福利,您和組織都可以忽略這些福利。
這超過了 75 美元,所以我認為他們需要為所有會員簽發信函,因為錄取確實算作我閱讀這篇文章的好處(只是不低於 75 美元的水平)。
博物館錯了,還是我誤讀了國稅局的規定?我唯一的想法是,也許每人 75 美元(所以我和我妻子每人得到 75 美元,或總共 150 美元)?我還有另外兩個沒有提及免賠額的博物館會員。一個是 85 美元,另一個是 155 美元。兩者都可以抵扣嗎?(兩者都是 501(c)(3) 組織。)
我可能會聯繫博物館,但懷疑他們會告訴我與稅務專業人士交談,因為他們的網站對此主題的免責聲明。
編輯:我聯繫了博物館,他們毫不意外地重申我可以附上網站說明的列印輸出(上圖)以及付款收據,然後就可以使用了。我很好奇他們是否真的聲稱博物館會員資格沒有切實的利益——因為這意味著如果沒有切實的利益,他們就不需要發出信函。
這部分與這個問題有關,儘管具體情況有所不同;但是,其中一些答案可能對其他人發現此問題有用。
會員級別固有的捐贈者入場或折扣通常不被視為有形利益。如果他們為您提供有限數量的額外入場或表演或其他活動的優惠券,則這些通常是應稅的;我不得不將這些退還給一些博物館,以使我的捐款可以完全扣除。(幸運的是,在我糾纏了他們幾年之後,他們將會員套餐的這一部分設為可選,並發出正確的信,說它被拒絕了。)
如果博物館告訴您會員資格中的任何內容都被視為有形利益,那麼您通常可以相信他們。他們希望他們的捐贈者繼續捐贈,所以他們會盡量不給你帶來任何驚喜。
附錄:如有疑問,始終可以選擇僅發送捐款而不是接受會員資格。(或在兩者之間分攤。)直接捐贈完全避免了這個問題,雖然這可能會使博物館感到困惑,但他們很樂意接受任何一種方式的捐贈。
本節在您引用的部分下方怎麼樣:
例外。 如果以下其中一項屬實,則組織不必向您提供此聲明。
…
- 如之前的會員費或會費中所述,您只會獲得可以忽略的會員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