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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 IRA 資金轉入 Spousal Roth IRA
我有一個可變年金 IRA,我從中獲取的分配超過了我的 RMD。超額分配先前已轉入我的羅斯 IRA。是否可以將這些多餘的資金轉入我妻子的 Roth IRA?
我的年金在我的 IRA 內,我從超過我目前 RMD 的可變年金中獲得終身保證收入。多餘的部分滾到了我的羅斯身上。我的妻子和我都沒有任何收入,無法為我們的 Roth IRA 進一步供款。
不,“我”代表個人。資金不能在配偶的 IRA 之間轉移,我知道有 2 個例外。死後,尚存的配偶可以將資金記入她的名下,或者在離婚時,法官可以簽發 QDRO 指示此類轉移。
如果分配實際上是一種分配,然後您將其重新投資到您的 Roth IRA(作為供款),那麼您應該能夠只向您配偶的 IRA 供款,而不是您自己的供款,前提是她有資格向 IRA 供款,這意味著你們中的任何一個都有足夠的收入(但不是太多)可以做出貢獻。這應該等同於您只是進行現金分配,而她向她的 IRA 捐款。
不過,與本網站上的任何答案一樣,請從表面上看,並就您的具體情況諮詢稅務專業人士。
也就是說,在傳統的 IRA 中持有年金是不尋常的,因為它們無論如何都會延稅,所以我懷疑你的問題中可能有一些不正確的術語,這可能會改變正確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