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餘愛好者團購應繳稅款
我是一個愛好論壇的一員,我正在經營一個非營利性的團購。我有點擔心這會如何影響我的稅收。
團購是這樣運作的:一個成員想要一些昂貴的東西,所以他讓一群想要同樣物品的其他成員聚在一起。他們都湊錢,把錢給原來的人,然後他以折扣價進行批量購買。然後原始成員將項目分發給其餘參與者。我的例子是一個非營利版本。有些人選擇對組織團購的工作量收取少量費用。那將是營利性團購。
我的案例涉及以下內容:我在美國。我的團購大概有 120 人在船上,帶來的總金額約為 10,000 美元。我設置了一個 Paypal 商業帳戶,以簡化人們訂購的發票。每個人都通過 Paypal 付款,然後我進行購買。有些零件來自國際供應商,有些則來自本地供應商。當我收到貨物時,它們將通過郵件發送給參與者。他們花費的全部費用將用於從供應商處購買和運輸。有些人選擇向我捐款以支付任何超額費用/感謝我做腿部工作。所有的錢 +/- 捐贈都用於該團體,並且沒有任何(除了捐贈留下的任何東西)將作為利潤返回給我。
我該如何解釋我的稅收?
我擔心我會受到很大的打擊。從局外人的角度來看,我似乎賺了 1 萬美元,然後把它花在了大筆購買上。與我的實際收入來源(研究生)相比,1 萬美元大約是我稅前實際收入的 1/3。我這樣做不是為了盈利,所以我不是企業。除了註冊網站的 Paypal 商業版之外,我目前沒有註冊為 LLC,這不應該有影響。
從發帖人對此次活動的描述來看,他不像是在做生意,所以附表C不合適。IRS 附表 C 說明的第一段如下:
使用附表 C(表格 1040)報告您經營的企業或您作為獨資經營者從事的職業的收入或損失。如果您從事某項活動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收入或利潤,並且您以連續性和規律性的方式參與該活動,則該活動可稱為一項業務。例如,零星的活動或愛好不符合商業條件。要報告非商業活動的收入,請參閱表格 1040 第 21 行或表格 1040NR 第 21 行的說明。
發帖人正在做的是為他的成員充當被提名人或代理人。例如,如果我給你 3.00 美元並請你去星巴克給我買一杯南瓜香料拿鐵,你沒有 3.00 美元的收入或收據,你也沒有從事任何業務。發帖人給他轉發的金額是這樣的。
根據上面引用的說明和表格 1040 的說明,發帖人因麻煩而收到的錢應在表格 1040 的第 21 行報告為非營業收入。
最後需要說明的是,發帖人不能承擔與本次活動有關的扣減或損失。所以他不能在他的納稅申報表上扣除任何組織團購的費用。當然,如果團購真的是發帖人的生意,而不僅僅是“愛好”,那就不是這樣了。
當然,不言而喻,發帖人應該用收據、同期電子郵件(如果有的話,契約)以及任何其他可能與證明該活動性質相關的東西來記錄所有這些活動,以防萬一審計。
你確實有一些利潤(捐贈留下的任何東西)。
它的方式是您報告附表 C 中的所有內容。您將報告以下內容:
- 總收入(第 1 行)- 你從團體中得到的所有錢(不包括你自己投入的錢,但包括所有“捐款”)。
- 商品成本(第 4 行)- 您在購買和運輸上花費的所有錢(不包括您為自己保留的物品)
- 毛利潤 - 兩個金額之間的差額。
然後,您的毛利潤將流向淨利潤(第 31 行),因為您沒有其他費用(除非您有其他費用,如貝寶費用,它將出現在第二部分的相關類別中),從第 31 行開始到您的 1040 進行最終的稅收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