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我的父母聲稱我是受撫養人的報稅員
我的父母經營著一個家庭農場,並聘請專業會計師來跟踪業務,並準備他們的稅款。但是,他(會計師)希望我修改我的納稅申報表,以便我的父母可以將我列為受撫養人。
我的父母確實提供了我一半以上的支持,但我已經超過 19 歲 (21),而且不是全日制學生,所以我不是合格的孩子。此外,在 2018 年,我的收入超過了 4,050 美元(10,000+),所以我的理解是我也不能聲稱自己是合格的成年人。
會計師想要我的資訊,以便他可以代表我提出修改;我相信他想把我列為全日制學生,我絕對不是。我目前不去任何學校,2018 年也沒有。
我應該將我的詳細資訊交給會計師,並讓他代表我送出修改(知道這是不誠實/欺詐),還是應該告訴他他不了解自己的業務,或者我是否忽略了一些讓我的父母聲稱我是受撫養人?
如果需要更多資訊,我會提供。
來自美國國稅局網站
要將您的孩子視為您的受撫養人,您的孩子必須滿足合格子女測試或合格親屬測試: 要滿足合格子女測試,您的孩子必須比您年輕並且小於 19 歲或成為“學生”在日曆年結束時未滿 24 歲。
會計師要求您參與欺詐,我建議您不要這樣做。如果你和你的父母談論這件事,我強烈建議你只引用 IRS 的參考資料,而不是在網際網路上引用陌生人的話。這就是我提供連結和引用的原因。
附帶說明 - 新稅法取消了豁免。成年子女(學生)將獲得 500 美元的抵免額。與“重罪”相比,這是一個非常小的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