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非官方公寓轉租的室友租金的稅收影響

  • September 17, 2018

我目前在美國租用由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紐約證券交易所程式碼:MAA)管理的 2/2 公寓。我將其設置為我是唯一負責的租約持有人,並在租約中添加了一個室友作為居住者(不負責租金)。但是,我正在向這位室友收取房租以支付房租。這裡的辦公室工作人員知道這一點,因為他們指出,如果他們不支付租金,我將承擔全部責任。我知道這一點並且對此感到滿意。我不希望管理公司有任何問題。

我的問題是,我以月租的形式收到的錢轉移到我的支票賬戶,然後以電子轉帳的形式支付給公寓管理公司,我的稅收影響是什麼(如果有的話)?

如果這筆錢需要申報為某種形式的收入,那麼最好的方式是什麼?我應該通過什麼方式保存記錄?

感謝您的任何見解。

如果您的房東同意您轉租您的公寓 - 那麼這就是房東所要做的一切。房東是私人還是上市公司/基金並不重要。完全沒有相關性。

至於你自己的報告——你正在收到租金。那是你的收入。您可以扣除歸屬於您出租區域的部分費用(包括租金)。所有這些都屬於您的附表 E。任何正數剩餘部分都將成為您的應稅收入。任何扣除都必須得到證實(即:只要納稅年度是開放的,即至少在申請後的未來 3 年內,您必須保留用於扣除的所有費用的所有收據)。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49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