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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為其貢獻的年份送出稅款後,將傳統 IRA 重新定性為 Roth IRA 的稅務影響

  • April 16, 2011

我在 2011 年 2 月送出了 2010 年的稅款。在 2011 年 4 月的第一周,我在 Fidelity 線上開設了一個傳統 IRA 賬戶,並為 2010 年貢獻了 5000 美元的最大允許金額。經過 2 天和一些研究和建議,我決定Roth IRA 會更合適。所以我要求將我的 5000 美元重新定性到一個新的 Roth IRA 賬戶,經過一段時間的延遲,最終在 2011 年 4 月 15 日(就在納稅截止日期之前)完成。

我的問題是,在向 IRS 報告什麼以及何時報告方面,我需要採取哪些預防措施?我對這些東西完全陌生,我所做的可能看起來有點愚蠢,但我很年輕,剛剛開始為退休投資,這一切對我來說都是非常新的,因為我一直在美國生活僅過去 1 年。

其實我覺得你很好。對傳統 IRA 的貢獻可以在目前納稅年度免稅。如果您在納稅申報表上報告了您對傳統 IRA 的貢獻(以獲得減稅),那麼您必須修改您的納稅申報表。但羅斯 IRA 的供款不可免稅。

認為您唯一需要做的就是記錄這 5000 美元的押金,並附上一張紙條,說明您將其指定為 2010 納稅年度。將其與您的 2010 年稅務記錄一起保存。並保留未來 Roth IRA 捐款的類似記錄。(以防你被審計。)

有人同意或不同意嗎?

你的回報反映了什麼?您是否在二月份送出了計劃存入 IRA 的文件?如果是這樣,我相信沒有什麼可做的。你這個月碰巧存入了 2010 年的存款,今年你改信了 Roth。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7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