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支付他人醫療費用的稅收影響

  • February 23, 2022

如果我想幫助支付大筆家庭成員(姻親)的醫療費用,是否需要繳納任何形式的贈與稅或類似稅款?舉個例子,我想為他們的醫療費用支付 50,000 美元。我的思考過程是:

一種。如果我給我的家人寫一張 50,000 美元的支票,他們就會為此欠稅(我認為?),所以他們只能將 40,000 美元(或任何價值)用於他們的實際賬單。

灣。如果我直接向醫院付款,而這筆錢從未“通過”我的家人,那麼這筆錢就不會被徵稅。因此,所有 50,000 美元都用於支付他們的醫療費用。

在這種情況下,選項 b 是正確的方法嗎?

幾乎。

如果 (a)欠稅,而不是他們。它被稱為“贈與稅”,在表格 709 上報告。它與遺產稅有關,您可以使用部分遺產稅豁免來避免實際支付贈與稅。我在這裡更詳細地解釋了它。

您可以使用一些豁免(每對捐贈者/受贈人最多 16,000 美元免於報告,因此您和您的配偶可以為您的姻親提供最高 64,000 美元的豁免,只要您寫 4 份不同的支票。或者它會仍然可以豁免,但您需要在表格 709 上報告“禮物分割”)。

對於 (b),如果您直接向提供者支付醫療費用,則免徵贈與稅。我在這裡談到了這個案例。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49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