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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還給寄件人的禮物的稅務後果?

  • October 2, 2018

交易 1:2014 年 12 月 27 日,我從我的 Coinbase 賬戶向電子郵件地址發送了 0.1 BTC 的節日禮物(根據 Coinbase,當時價值約 31.47 美元)。

交易 2:2015 年 3 月 28 日(91 天后),我的 Coinbase 賬戶收到了 0.1 BTC(根據 Coinbase,當時價值約為 25.32 美元),並附有說明:“此交易已自動退回給發件人,因為收件人從未登錄過認領它。” (而且,我從未嘗試重新發送它。即,我保留了它。)

每個都是在比特幣區塊鏈上確認的單獨交易。

在報稅時,我想我的會計師剛剛說我們可以忽略這兩項交易。但是,我很好奇這是否正確。如果不是,我應該如何在我的稅款中報告這些交易?

我會將其描述為未完成但未完成的禮物,沒有稅收後果。此金額的禮物不會由您報告、徵稅或扣除。撤銷預期的禮物也不應該是應稅事件。

(如果禮物已經完成並且接受者出售了比特幣,那麼接受者將不得不計算資本利得稅。)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0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