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2018 年開始的標準增稅和逐項扣除
我想在接下來的幾個月裡買房子。2018 年夫妻共同申報的標準扣除額為 24,000 美元。我認為要達到逐項扣除的限制,我必須以至少 40 萬美元的價格購買房屋,對嗎?
我對這所新房子的預算約為 250-30 萬美元,我的報稅身份將是已婚聯合報稅。假設抵押貸款利率為 4.6% APR。2018年或未來幾年的標準扣除是否總是大於逐項扣除?你們中的一個可以詳細說明一下嗎?
答案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具體情況。但是,讓我們做一些假設和簡化,然後得出一個大概的數字。
許多房主納稅人的逐項扣除的主要貢獻者是:
- 州和地方稅(收入、財產、殘疾保險等)
- 抵押利息
根據新稅法,州和地方稅收減免的上限為 10,000 美元。這留下了 14,000 美元的抵押貸款利息,以便逐項扣除超過已婚聯合申請身份的標準扣除額 24,000 美元。
假設抵押貸款期限為 30 年,年利率固定為 4.6%。通過建立攤銷時間表,可以看出 307,000 美元的貸款在第一年支付了 14,020 美元的利息。因此,這是逐項扣除將減少納稅義務的最小貸款規模。
最後,假設首付 20%,房子的最低總價為383,750 美元。這似乎是對這個問題的直接答案。
需要注意的一點是,抵押貸款利息每年都會減少。因此,房價必須高於房價,才能在購買後的幾年內逐項扣除。
最後,不用說,一個人通常會買一套他/她喜歡並負擔得起的房子,然後以最大限度地減少納稅義務的方式報稅,而不是相反。因此,以上所有內容只是對房價與納稅申報影響之間可能關係的粗略指導。
法律不能總結為“如果房子價值超過 X,則逐項列出”,而 X 只能用一個數字表示。
根據新規則(抵押貸款利息和州和地方稅的扣除上限),僅擁有房屋並不值得一對已婚夫婦逐項列出。這是新法律的賣點之一——採用標準扣除會導致更簡單的稅表。仍然認為值得逐項列出的人要麼有大量的慈善捐款,要麼有多種扣除。
24,000 美元的標準扣除僅適用於已婚聯合申報。如果您有其他申報身份,您可能會從逐項列出中受益……但我們無法在不知道您的申報身份、抵押貸款利率、財產稅率以及您計劃進行的任何其他可逐項扣除的情況下回答這個問題。然後,它將與抵押金額有關,而不是與房屋的價值有關。
我建議你不要再問你必須得到多少房子才能最大限度地扣除,而是選擇你能負擔得起的房子。然後優化與那所房子相關的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