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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打工,上季度自僱,如何辦理自僱稅?

  • January 15, 2016

就像標題所說的那樣,我在今年的第一部分作為標準員工度過,但離開了那份工作並在今年的最後一個季度進行了個體經營。我試圖弄清楚在這種情況下估計的稅收是如何運作的,而且我檢查過的每一個指南似乎都假設我一整年都是自僱人士。我不知道我會成為自僱人士,所以直到最後一個季度我才試圖將這一切拼湊起來。

因此,我使用 IRS 工作表來計算我所需的年度估計納稅額。我必須在本季度支付全部金額嗎?去年我作為一名員工工作了一整年(沒有自僱),這有什麼改變嗎?

您(和其他所有人)需要按季度納稅。對於受僱於公司的人來說,這通常是通過預扣稅來解決的,所以大多數人並沒有真正注意到需要逐季度做出正確的決定。現在您是個體經營者,您需要通過每個季度的預估稅款自行處理。

(例如,有可能因全年多付而獲得退款,但仍因在特定季度少付而受到處罰。)

您今年早些時候的工作根本不會真正影響這一點,除非(a)您可能會在這一年“最大化”,如上一段所述,或者(b)您可能已經有足夠的預扣,以便您實際上不需要付款,因為您之前的多付額(全部或部分)涵蓋了您目前季度的負債。

自僱稅基本上是您現在需要支付“雇主”的一半社會保障稅和醫療保險稅,以及在受僱於其他人時從您的薪水中預扣的“僱員”一半。目前的總費率(兩半)是社會保障的 12.4% 和醫療保險的 2.9%。只需將這些添加到您根據自僱收入總額估算的正常所得稅中,然後付款即可。當您送出 1040 表時,您將送出附表 C 並將其分解為各個部分(所得稅、SS、醫療保險),但對於估計的付款,您只需擔心總金額。

如果您賺了超過一定數量的錢,SS 就會停止,Medicare 會採用不同的費率,所以如果您認為這可能適用於您,請從 IRS 出版物 15 獲取詳細資訊。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58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