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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該在 2014 年賣掉房子還是繼續出租?

  • February 19, 2014

房子是在 2010 年 12 月買的,我們從 2010 年 12 月到 2013 年 1 月一直住在那裡。自 2013 年 2 月以來,它一直是出租物業,當時我們搬進了出租屋,以便離工作更近(大約 30 英里)原來的家)。

在目前(租用)的地方呆了將近一年後,我們幾乎已經確定我們不會回到以前的地方(兒子在新地方開始更友善了)。出售舊房很可能不會讓我們在新地點擁有新房,所以我們的想法是我們是出售還是繼續出租,我們將在未來五年內保持這種狀態。

目前,我們以 2.2K 的價格出租房屋,而以 2.1K 的價格出租房屋。

2012 年,我們處於 15% 的稅率範圍內,包括與房屋相關的扣除額。今年我們可能會在租金收入(慘淡的)的情況下保持在同一個檔次,但在出售房屋後(做 w/扣除)。房子在三年內增加了大約 15%(當然是未實現的)。

我傾向於出售,因為我不確定 1)房屋價值是否會繼續上漲,2)如果房價上漲(與現在出售相比),我將面臨多少資本利得稅,以及 3)風險空缺(我們負擔不起 2 個月以上的空缺)。

我也不確定如何衡量繼續出租五年的好處,1)節省的稅款和 2)增加房屋價值(將其視為投資)。

非常感謝任何幫助或觀點。

您需要獲取目前的稅務軟體,2013 年的報稅軟體已經發布,儘管它需要在報稅前自行更新,因為最終表格還沒有準備好。

然後,您將仔細查看附表 E,以了解被註銷的內容。我看到您正在查看 2200 美元的租金與您自己的 2100 美元的租金,但當然,稅表並不關心您的租金。你用收入抵消了那所房子的費用。

這些費用是通常的嫌疑人,抵押貸款利息,財產稅,維修等。但是新房東容易忘記一件大事。折舊。這不是可選的。假設房子花了你 40 萬美元。這是你的基礎。您需要將未折舊的土地價值分開。對於沒有土地的公寓,它可以低至 10%,當我們購買我們的房子時,出於保險目的,土地幾乎是全部價值的 40%。假設您進行研究並決定 30%(土地),然後 70% = 28 萬美元。在 27.5 年期間每年進行折舊,或每年僅超過 10,000 美元。(請注意,表格將幫助您獲得第一年的編號,因為您沒有一整年。)

這種折舊有助於您在一年中的現金流(因為您應該進行數學計算,如果您保留房子,調整您 2014 年的 W4 預扣稅,您將在 4 月份獲得的一次性付款不會每月支付賬單)但在出售時被“重新擷取”。

在未來的某個時候,你可能會存夠錢買你想住的房子,但需要賣掉租金。考慮一個1031 Exchange。這是一種在不觸發應稅事件的情況下出售租賃併購買新租賃的方式。我不知道的是,新房子必須出租多長時間才能讓國稅局允許您搬進來。就像您將房屋變成出租屋一樣,出租屋也可以轉回主要住所。我只是懷疑您是否可以在購買後立即進行操作。正如其他成員@littleadv 所建議的那樣,“獲得專業建議。” 他是對的。我剛剛提供了您可能會考慮的內容。附表 E 的第一年納稅申報表是最艱難的,因為它是全新的。相比之下,明年就簡單了。

立即出售的問題很棘手。只有您可以決定保留它的風險是否太大。你是說你沒有錢來彌補兩個月的空缺。這讓我害怕。我會專注於加強緊急賬戶。並確保信用額度。你提到了節稅。我的觀點是,對於任何投資,稅收尾巴都不應該搖擺不定。根據股票買賣股票,而不是潛在的銷售稅單。在您的情況下,租金和費用將相互抵消,從稅收角度來看,折舊是短期貸款。

如果你今天賣出,你淨賺什麼?如果您現在分析這些數字,您每年從房產中獲得的真實收入是多少?這樣的回報值得嗎?好的房產會提供現金流,每年本金減少,正常增值。這需要仔細查看數字。您可能會覺得自己只是收支平衡,但如果一年後本金減少了 12,000 美元,那是您不應該忽視的事情。另一方面,一個精確的“收支平衡”,幾乎沒有股權,為您提供了一個槓桿資產,其中任何收益都是您所面臨風險的放大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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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27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