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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該出租自己擁有的房屋還是有抵押貸款的房屋?

  • May 18, 2019

如果我有兩套價值相等的房子(每套 30 萬美元),一套已經還清,另一套的抵押貸款餘額為 23.5 萬美元。我想租其中一個。在稅收和貨幣價值方面,哪一個應該給我最大的優勢?

我應該利用稅收和貨幣價值哪一個?

如果您有足夠的扣除額來達到或超過標準扣除額而沒有抵押貸款利息,那麼沒有區別。如果您需要抵押利息來證明逐項列出的合理性,或者即使有抵押利息也不會逐項列出,那麼抵押財產很可能應該成為租金。

對於租金,抵押貸款利息會減少您的應稅租金收入,對於個人財產抵押貸款利息只有在您逐項列出時才會有所幫助,並且只有在將逐項扣除額推高到標準扣除額之上時才會有所幫助。人們在逐項列出時僅從抵押貸款利息的一小部分中受益是很常見的。

如果您打算對您的租金收入進行20% 的直通扣除,則可能需要對上述內容提出一個重大警告。在某些情況下,這種扣除可能會改變規模。這還假設房產稅是等價的,HOA 費用要麼不存在,要麼等價,並且兩者的租金相同。任何這些事情都可能改變決定。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09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