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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IRA持有產生現金流的收入財產。我們可以根據妻子的年齡退出嗎?
我有一個投資於收入財產的自主 IRA。它每月產生數千正現金流,目前正重新投資於愛爾蘭共和軍持有的其他基金。
目前,我們(我的妻子和我)沒有從中提取任何款項。但是當我 53 歲的時候,我的妻子很快就要 59.5 歲了,我想知道我們是否可以開始從中提取免罰金?
一些背景:這筆錢最初來自401k(僅以我的名義),全部金額都是在我們結婚時產生的(社區財產?)。在我離開那家公司後,我把它變成了一個自主的 IRA,併購買了房產。
這一切都以我的名義,但我們有權根據她的年齡退出嗎?
然後我們可以開始取款免罰金嗎?
IRA 中沒有“我們”。有“我”。這代表“個人”。因此,您妻子的年齡對**您從IRA進行合格分配的能力沒有任何影響。
法院下令從 IRA 進行分配的原因是由於各州的社區財產法或其他考慮因素,使配偶有權獲得 IRA 中的金額。但是,您在這裡談論的是家庭法,而不是稅法。出於聯邦稅收目的,法院命令的分配不會觸發罰款(但應納稅),但任何其他分配都必須遵循正常資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