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第二套房子:買賣,或作為房東賺取租金收入

  • March 26, 2017

我正在考慮購買一兩間普通的房子(我有這方面的預算),都是按揭貸款,但出租其中一間。其中一個是主要住宅,第二個是“投資物業”或二級住宅。

我在 Money.SE 上看到了幾個答案,建議不要將第二套房子作為投資或在搬家時持有。我的問題是:如果我可以出租第二套房子(這是在一個良好的租賃市場),無論如何我不會更好嗎?

例如,我在calculator.net 的出租物業計算器上進行了一個範例計算,以下假設與我的情況有些相似(不准確,但非常接近):

  • 200,000美元是房子的成本
  • 我會付 20% 的首付
  • 按揭、維修等的市場利率
  • 我所在地區的房產稅(包括學校稅)有點高
  • 持有並出租約10年,然後出售

在這種情況下,我在 10 年後賺了大約 113,000 美元 - 所以每年大約有 11,000 美元的利潤(我之前已經進行了 15 年的計算並更新了這個,抱歉。)

這種情況有什麼問題?我知道我必須與租戶打交道、維護等,但我還缺少其他什麼嗎?

如果我可以出租第二套房子(這是在一個很好的租賃市場),無論如何我不會更好嗎?

不 - 出租房屋可能會出現很多問題,並且不能保證房屋價值上漲(甚至保持不變)。可以保證的是,您每個月都會支付抵押貸款。因此,您實質上是在用固定利率貸款為風險投資融資。一般來說,當你有抵押貸款時,只需要幾個月的租金收入損失就可以用完所有的利潤。

所以每年大約有 11,000 美元的利潤

如果有人給你一份年薪 11,000 美元(稅前)的兼職工作,包括維護房子、尋找租房者、收取租金,你會接受嗎?如果您必須購買所有維修工具和材料怎麼辦?

現在想像一下,您完全擁有價值 18 萬美元的房產,而您每年的利潤為 3 萬美元。你現在會接受嗎?在 6 年內,你可以再買一所房子,使你的收入翻一番,達到 6 萬美元,而在 3 年內再買一所房子,就可以賺到 9 萬美元。

出租房產可以是一種充實的積累財富的方式。問題是當你用完所有的利潤來支付抵押貸款時。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77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