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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SU 和預扣稅款
今年年初,我獲得了一些 RSU,但由於未發布的 10k,直到 3 月中旬才發布。在此期間,我在 2 月中旬換了工作,並在我發出通知的那一刻被解雇了。
我們現在正在執行這些 RSU,但是由於我不再是員工,因此某些事情顯然發生了變化。以前,在行使 RSU 時,我有幾個選擇。我可以:
- 向公司單獨支付稅款。
- 從簽發之日起的下一張薪水中預扣金額。
- 已將股票發行到一個帳戶,並將部分出售並將適用的金額匯入公司。
- 讓公司從既定金額中扣留股份以支付所需的稅款。
但是,現在,我只能選擇單獨付款(或至少被要求單獨付款)。我有幾個問題伴隨著這個。
- 選項1不會創造更多的工作嗎?
- 鑑於原始簽署的協議,我是否仍應被允許其他選擇?涉及僱員和雇主分離的唯一條款是沒收未歸屬的股份,這非常簡單。這些在我還是僱員的時候就已經歸屬了,但在我不是的時候就已經發行了。
- 簡單地單獨支付以支付 RSU 的稅款是否有好處(如果有的話)?
在 RSU 歸屬時支付現金以支付稅款基本上等同於在公開市場上花費相同的金額購買股票。這聽起來像是你想做的事情嗎?如果是這樣,您不需要將該購買與 RSU 歸屬事件聯繫起來;您可以隨時以適合您的價格購買。
換句話說,不,支付稅款沒有任何好處。
顯然你不能使用選項 2。我不確定選項 3 和 4 之間有什麼區別,但這就是你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