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Roth IRA 重新定性、收益和轉換
在我看來,羅斯 IRA 有 3 個按此順序提取的隱含資金桶(大“轉換”桶實際上是大量較小的桶):
貢獻
轉換 (FIFO)
- 應稅部分
- 非應稅部分
收益
如果我:
- 貢獻
X
給羅斯愛爾蘭共和軍,然後- 重新定性
X + α
為傳統的 IRA,在α
Roth IRA 中的淨收益或損失在哪裡,然後- 轉換
X + α + β
為 Roth IRA,在β
傳統 IRA 中的淨收益或損失在哪裡每個桶的淨變化是多少?
我目前的理解是:
捐款 (0) - 永遠不受稅收或罰款的約束。
轉換 (FIFO)
- 應稅部分 (+α + β) - 不徵稅;如果在轉換後的 5 個納稅年度內撤回,將受到罰款
- 非應稅部分 (+X) - 永遠無需繳稅或罰款。
收入 (0) - 除非符合條件,否則需繳納稅款和罰款
所以…
它是否正確?
α 和 β 是正數還是負數的組合是否重要?
- 如果 α + β < 0,那麼轉換後的金額將 < X 導致傳統 IRA 中的剩餘基礎可用於抵消未來轉換前的任何收益?
是否適用 5 年轉換規則?
哪些應稅事件(如果有)和/或稅表將變得相關?(表格 8606?)假設目前納稅年度並且尚未送出任何內容。
X
在您的推理中,對 Roth IRA的最初貢獻是一個紅鯡魚。它不存在,從未發生過。你重新定義了它,所以你在現實中所做的就是X
為傳統 IRA 做出貢獻。
你的 1&2 是那章的結尾。您不能再次轉換該年度,並且必須等待 30 天才能在新的納稅年度轉換。
例如,十多年來,我每年都會幫助我的岳母。5 月,我們將一大筆資金/股票轉換為 Roth。4 月,我將重新定性,讓她在 15% 的範圍內達到頂峰,但沒有達到 25%。30 天后,新的轉換發生。羅斯的所有錢都是現在按 15% 徵稅的錢,在緊急情況下,需要大量現金,這將避免潛在的 25% 或更高的稅收。
你看,你的 3 從未真正發生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