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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th IRA 超額貢獻去除無限循環?
由於收入限制,我正在處理對 Roth IRA 的過度供款,我的頭很痛。這是我的問題的要點。
我在 2016 年為我的 Roth 貢獻了 5500 美元。2017 年 3 月,我去報稅,發現根據我 126K 美元的 MAGI,我只能貢獻 2200 美元。好的,沒問題。我打電話給我的賬戶持有人,解釋說我在 2016 年超額繳款,並讓他們扣除 3300 美元外加收入。現在我只需要處理收益的 10% 早期分配,對嗎?我知道我會得到一個 1099-R 並在它到達時處理它。
沒那麼快!2018 年 3 月(一年後),我收到了我的 1099-R,並在我進入時發現,我在 2017 年送出的 2016 年稅款的收入應納稅。市場良好,我的收入為 1000 美元。所以現在我 2016 年的 MAGI 是 $127K,而我的 Roth 限額實際上是 $1833。儘管試圖解決所有問題,但我在 2016 年多繳了 367 美元(更不用說我必須修改 2016 年的稅款來支付收入稅款)。
顯然,這最終會解決,如果我知道超額分配的收益應在捐款當年到期,我本可以通過提取足夠多的資金來抵消增加的 MAGI 帶來的捐款限額變化來停止遊戲,但這真的是這樣嗎? ? 我希望我錯過了什麼。
我在 Intuit 網站上找到了一個論壇文章,證實了我在這里和其他一些地方學到的東西。感謝大家的回饋和意見。
它的要點是:
- 是的,提取金額的收入計入 MAGI,進一步降低您的供款限額
- 您可以反复提款(在您報稅之前有足夠的時間)直到它解決,或者即使在您的新收入被考慮在內之後,也可以提款以確保您低於限額
- 您可以提取全部金額(在您報稅之前)
- 您可以將其重新定性為正常 IRA。部分或全部可能無法扣除,但這意味著您沒有突然的新收入以及對他們的罰款
- 如果您的收入很大(例如大於您的供款),則等待提取超額供款並支付超額供款的 6% 罰款可能是合理的,至少在多餘的錢留在帳戶中的兩年內。這是因為當您提取超額的後供款期時,您只需提取供款,而不是可以永久保留的收入。你收入的 10%可能超過你貢獻的 12%。
對我來說,總的教訓是,在羅斯的淘汰範圍內是一場噩夢。**一旦您發現自己接近 Roth 淘汰範圍,甚至不必費心貢獻任何金額。**所需要的只是在送出新的 MAGI 幾年後發現您的稅收上的一個小錯誤,已經存在多年的突然超額供款,並且必須在超額供款和發現錯誤之間的每個納稅年度重新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