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作為服務員/女服務員報告金錢禮物?

  • April 28, 2017

作為服務員/女服務員,如果我收到客戶的錢,他/她明確表示這不是小費,而是禮物,我需要在晚上結束時向餐廳報告嗎?我需要在我的納稅申報表上報告嗎?

根據文章“美國國稅局(IRS)發言人承認他從未聽說過這種情況……”

如果你稱它為臭花,玫瑰會聞起來一樣甜嗎?

LBMC 文章中的禮物摘錄:

付款必須具有“不勞而獲”的性質。如果付款是對所提供服務的獎勵,則它不是禮物。關於個人向服務提供者支付的款項,即使這些款項是在節假日支付的,也很難說這些款項構成禮物。

您可以假裝它是禮物,但如果您在為顧客提供服務後在工作地點得到它,那就是小費。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78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