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在美國為房屋再融資,從投資物業到主要居住稅問題

  • November 29, 2021

我正在買房子(我住在美國,整個問題都是關於美國的稅收情況)。但它曾經是某人的投資房產,並附有目前租戶可以再住 6 個月(當他們的租約結束時)的附錄。

因此,我需要為這所房子使用的抵押貸款是投資房產的抵押貸款(因為我在購買後的 6 個月內都不會住在裡面)。

所以現在我有一個投資物業的抵押貸款利率 - 3.5%

6個月後,我搬進了房子。到那時,利率會上升,主要住宅貸款本身的利率可能會達到 3.5%

所以我想——“再融資有什麼意義。我最終會浪費與再融資相關的費用。”

我在Google上搜尋到,再融資最多可能需要剩餘本金的 3%。

但是有朋友說,如果是投資房,貸款利息是不能申請扣稅的(即使我住在裡面)。他是對的嗎?

似乎我在兩個世界中都變得更糟 - 與投資物業相關的利率更高,但沒有主要住宅貸款的稅收優惠(即使我住在其中)。

國稅局如何確定它是投資物業還是主要住宅?如果我住在裡面,這是否符合事實?還是使用了什麼樣的抵押貸款?

但是有朋友說,如果是投資房,貸款利息是不能申請扣稅的(即使我住在裡面)。他是對的嗎?

我假設你說的是租整棟房子,而不僅僅是一個房間。

  • 如果房子是出租的或可供出租的,那麼貸款的利息用來抵消租金收入。您不能扣除每月按揭還款的本金,但可以扣除利息。
  • 如果您一年在房子里居住超過 14 天,那麼您扣除利息的能力是有限的。但是,如果您逐項列出您的稅款,您的房子的利息可以從您的個人稅中扣除。由於 2017 年的稅收變化,許多有抵押貸款的人採用標準扣除,但有些人仍然可以逐項列出。

國稅局如何確定它是投資物業還是主要住宅?如果我住在裡面,這是否符合事實?還是使用了什麼樣的抵押貸款?

國稅局看著:你住在房子裡嗎?你想租出去嗎?您是否以公平的市場價值出租它。

關於抵押貸款的類型。除了貸方要求外,貸款沒有區別。它在您的稅表上看起來沒有任何不同。國稅局不知道您是否因為您想要或貸方要求您這樣做而降低了 20%。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46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