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不止一次地重新描述 Roth IRA 的過度貢獻
我意識到我在 2019 年為 Roth IRA 繳款過多。我將 $X 重新定性為對我的傳統 IRA 的繳款。當我填寫我的稅表時,事實證明我沒有充分地重新定性(即 $X 太小了)。有誰知道在已經重新定性 $X 金額後,我是否可以進入並重新定性 $Y 額外的 Roth IRA 供款作為對傳統 IRA 的供款?
換句話說,我是否可以不斷地將我在 2019 年的 Roth IRA 供款重新定性為傳統 IRA 供款,直到我重新定性合適的金額?
我在報稅之前就已經完成了所有這些工作,幸運的是,我現在一直到 7 月 15 日。
謝謝。
我相信那應該沒問題。你重新描述了你貢獻的一部分,現在你正在重新描述你貢獻的另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