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從 IRA 收到的超額分配如何反映在稅收中
如何反映我從正常 IRA 賬戶(經紀)收到的超額分配。
- 我從一個 IRA 將 30K 轉入經紀 IRA(在同一家銀行內)
- 我向經紀 IRA 捐款 5500 美元(2017 年 3 月下旬)
- 在送出 2017 年之前,我打電話給 IRS,並詢問我將如何反映這一點(2017 年 3 月下旬)
- 國稅局說我沒有資格從我的稅款中扣除 5500 美元,因為收入太高(根據他們的規定)而且我的工作已經讓我參加了退休計劃(我在市政府工作)
- 我用新的 IRA(來自銀行)填寫了超額提款表,5500 美元被退還給我(2017 年 4 月上旬)
銀行說他們必須向 IRS 報告他們退還了我的 5500 美元,即使它是在超額分配提款下,我沒有從中賺取任何利息,也沒有在 IRA 經紀賬戶中投資任何東西。
當我問銀行如何在未來的稅收中反映這一點時,他們說問問國稅局。
我打電話給國稅局,現在沒有人回答一般性問題。
而且我不確定在 irs.gov 網站上哪裡可以找到這些資訊。
請協助。
首先,從您的描述來看,似乎沒有“超額貢獻”。向傳統 IRA供款沒有收入限制。只要您當年的收入超過5500美元,您就可以為當年的傳統IRA貢獻5500美元,而且不是“超額”。
如果您或您的配偶在工作中被退休計劃所覆蓋,則扣除傳統 IRA 供款有收入限制。不扣除傳統 IRA 供款不會使其成為“超額”(如果您不想或不能,您可以不扣除);它只是使其成為不可扣除(稅後)的傳統 IRA 捐款。您沒有理由必須撤回它;例如,您可以將其留在那裡,或者將傳統 IRA 中的資金轉換為 Roth IRA。
關於您的提款,對於在您供款當年的納稅申報表到期日之前提取的供款,有特殊的規定。假設您沒有其他傳統 IRA,您必須提取捐款和從中賺取的金額(在您的情況下沒有)。根據表格 8606 的說明部分“ IRA 供款返還”,您將提取的金額放入表格 1040 第 15a 行,將提取的收入部分(對您來說應該沒有)放入表格 1040 第 15b 行,並附上解釋分配的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