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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銀行的付款計劃或與收款機構協商?

  • November 25, 2021

如果我的信用卡賬單已逾期數月,我認為我的信用已因賬單過期而被刪除。銀行發通知說,如果我在一定時間內沒有回复,就會被送到催收機構。因此,與銀行製定付款計劃或與收款機構協商降低餘額是否具有經濟意義?我知道兩者都對我的信用報告/分數有害,但哪一個更糟?

一旦債務被出售給催收機構,您可能不得不與他們打交道。銀行很可能會給收債員全權收回債務,並從他們的賬簿上完全註銷債務。如果您確實與銀行協商並在此之後向他們付款,收款人可能不會將其記入他們可以從您那裡收取的金額。

我知道兩者都對我的信用報告/分數有害,但哪一個更糟?

這就像問我是應該朝你的胳膊還是腿上開槍一樣。如果你有辦法償還債務,我會立即與銀行協商。您可能無法將它們降至所欠本金以下(儘管嘗試不會有壞處),但如果您現在可以全部支付,您可能可以免除利息和費用。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79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