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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預估稅(表格 1040-ES)——我這樣做對嗎?
我的妻子有幾份兼職工作,需求不定,因此收入不定。
考慮到我們在她所有新工作的 W-4 上填寫了 0 項豁免,我正在嘗試計算所支付的估計稅款是否正確(請參閱
form 1040-ES
)。我想出了一個如下所示的電子表格:對於 C 和 D 列,我查看了她所有的工資單並根據期間添加了金額。對於欠款總額(E 欄),我將自己的收入加到她的收入中,計算出我們的稅級(我們共同申報),然後將 C 欄乘以我們稅級的百分比。F 是 E 和 D 之間的差額,因此是我在每個到期日支付的金額(B 欄)。我們沒有孩子或任何其他類型的信用,所以我假設標準扣除額是我們必須考慮的全部。
我決定不分期支付估計的稅款。
所以到目前為止,我就是這樣為她 2016 年的收入繳稅的。這對你們來說聽起來正確嗎?
我認為您這樣做有些不正確,但走在正確的道路上。只需填寫 1040 ES 並包括您的收入。我會(並且確實)在年初開始,估計收入和扣除額。隨著時間的推移,您可以越來越確定畫面。
這就是為什麼我喜歡你在電子表格中這樣做。您可以相當容易地更新數據,並查看您在欠款或退款方面的立場。W-2 豁免實際上與您在許多情況下是否預扣適當的稅款無關。
我會有一個可能需要對一組其他列求和的這些列:
- 您迄今為止的收入
- 迄今為止您的預扣稅款
- 您今年剩餘時間的估計收入
- 您在今年剩餘時間內的估計預扣稅款
- 她迄今為止的收入
- 迄今為止她的預扣稅款
- 她今年剩餘時間的估計收入
- 她預計今年剩餘時間的預扣稅
把所有這些加起來,你就得到了你估計的 AGI。
一旦你有了這個,你就可以應用你的預期扣除額。
然後,您可以使用稅表來計算您將欠多少稅款。將此與估計的支付金額進行比較,您可以相應地調整預扣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