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今年多繳州所得稅以抵消明年的聯邦應稅收入?
今年(2016 年)我是一名帶薪員工,收入接近 10 萬美元。明年(2017 年)我根本不打算工作,所以我 2017 年的預計收入為 0 美元。
由於我今年支付的州稅(包括我多付的金額)可以在我的 2016 年聯邦納稅申報表中扣除。今年大幅多繳州稅然後逐項列出不是有意義嗎?
例如,假設我今年多付了 40K 的州稅,那麼我 2016 年的應稅收入將為 100K-40K=60K。明年我會收到來自州政府的 1099G 表格,裡面有 40K,我想我必須在 2017 年納稅,但它會降低所得稅等級。
不,他們是這麼想的。
請參閱IRS Pub 17的第 148 頁:
**估計的納稅額。**您可以扣除您在這一年向州或地方政府支付的估計稅款。但是,您必須有合理的基礎來進行估計的稅款支付。任何在付款時並非善意支付的估計州或地方稅款均不可扣除。
在您的情況下,由於您支付的 40,000 美元遠遠超過您對實際州稅責任的任何合理估計,因此不能扣除。如果您試圖扣除它,那麼您會被審計並不允許您的扣除,這似乎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並且可能會受到民事和/或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