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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之財一次性預繳稅款

  • December 11, 2020

我最近出售了一項投資,該投資產生的資本收益占我 2020 年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我的經紀公司沒有預扣稅款(我認為這很正常),但我現在嚴重少繳了 2020 年的聯邦所得稅(忽略州和地方稅,不知何故我的雇主多扣了這些稅款)。我之前從未進行過預估稅款支付,也從未填寫過 1040-ES。

我可以在這裡一次性一次性付款嗎:https ://www.irs.gov/payments/direct-pay ?我是否一定需要填寫 1040-ES 或者我可以對稅收做出有根據的猜測(是否做了一些 Excel 表格數學並知道數字應該是多少)?

編輯:另外,當我送出 2020 年的稅款時,我將如何報告這筆一次性付款?

如果您的預扣稅總額(來自您的薪水;不包括估計稅款)達到您今年應納稅額的 90%,或您去年應納稅額的 100%(高收入者為 110%),則您無需支付估計稅款,您不會有少付罰款。(這是針對聯邦稅;各州少繳罰款的規定可能有所不同。)如果今年的稅收明顯高於去年,則可能是去年稅收水平的 100%/110% 低於 90%今年的稅。所以首先,檢查你的預扣稅是否達到了這個水平(或者是否有可能增加你在今年剩餘的工資中的預扣稅,以在年底前達到這個水平);如果是這樣,您無需擔心估計的稅款。

如果您的預扣稅未達到該水平,則您必須支付估計的稅款才能達到該水平,以避免罰款。罰款在表格 2210上計算; 當計算出的罰金為 0 時,您已經支付了足夠的稅款。有兩種方法可以計算您每個季度需要繳納的預估稅款:1)您需要支付您每個季度全年需要繳納的預估稅款的 1/4 ,或 2) 年化收入分期付款方法,該方法根據您在該季度收到的實際收入計算您每個季度所需的估計稅款金額。年化收入法正是針對像您這樣的情況,即您在後期突然獲得更多收入,因此您不會因未根據您的稅率預計需要支付的較早季度未繳納估計稅款而受到處罰那麼收入。

假設您在前 3 個季度收到的收入的預扣稅處於合理水平,根據年化收入法,您不應該在前 3 個季度受到罰款。因此,您只需支付第 4 季度預估稅(1 月 15 日到期),這樣您的預扣稅和預估稅合計達到今年稅款的 90% 或去年稅款的 100%/110%,以較低者為準。是的,您可以使用您提到的連結繳納預估稅,而不是郵寄表格 1040-ES。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33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