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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州退休提款和管理

  • July 4, 2020

我的妻子在紐約的一所學校工作了大約 4 年。她有權獲得退休金。它指出她作為 的貢獻餘額$4,477

她不想回去工作,因為我們現在正在撫養孩子。她也不想回到公共服務工作,因為私營部門的錢要多得多。

有什麼理由我不應該只提取她貢獻的東西嗎?

退休系統:ERS,通過 NYSLRS。

我不知道紐約州 ERS ​​系統的詳細資訊,但在決定是從 ERS ​​中取出這筆錢還是將其留在那裡時,我可以提供一些注意事項。

你說你的妻子為她的退休貢獻了 4000 多美元。

ERS 是否將這筆款項的利息(通常每年一次性支付)計入她的退休賬戶中的總金額?如果是這樣,年費率是多少(這通常在退休系統契約中得到保證)?把錢取出來投資到別處後,你的妻子能比這個比率做得更好嗎?請注意,此利息不同於任何雇主對州退休計劃的供款。國家向其自己的退休計劃提供的雇主供款完全不能由僱員提取;它們僅用於確定 您的妻子在達到退休年齡時將獲得的每月養老金支付金額。

您妻子對 ERS ​​的供款是稅前還是*稅後?*如果是前者,她可能會為提取的金額繳納所得稅(州和聯邦),而如果是後者,她將只對 ERS ​​貸記的利息繳納所得稅。如果提款轉入 IRA(最好是作為受託人到受託人的轉移),則這些稅收考慮均不適用。

其次,當你的妻子離開她的教學工作時,每年的利息支付是否停止了?如果是這樣,就沒有理由將錢留在 ERS ​​中。

最後,如果她一次性支付而不是讓錢一直到她退休年齡然後領取養老金,ERS 會*重新計算她的利息支付嗎?*例如,我的州退休計劃每年記入 8% 的利息,但如果我選擇**即使在退休時也一次性支付,那麼利息將被重新計算,就好像它一直是 4.5%,而支付的金額從賬戶價值,如我的退休系統最近的賬戶報表所示。

鑑於您妻子的退休賬戶價值相對較小,您可能會決定最好是拿著錢跑,但既然您說“我有什麼理由應該只提取她的貢獻嗎?” (強調),請注意,即使您為家庭處理所有財務事宜,也無權提取您妻子退休賬戶中的資金;必須做出決定並簽署文件。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27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