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個納稅年度的新 HSA 供款截止日期
我有一個合格的事件,導致新的高免賠額健康計劃 (HDHP)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啟用新的 HSA。我一直在通過我的雇主為每一份薪水進行稅前供款。即使該帳戶僅在 2021 年存在,我是否可以為 2020 納稅年度供款,如果它在報稅截止日期之前? 這個網站似乎說是的:
如果您在下一個日曆年的 4 月 15 日之前開立賬戶,您可以在給定的納稅年度為新的 HSA 供款。但是,HSA 資金不得用於支付開戶前產生的合格醫療費用。
但是,**我希望得到官方消息來源的確認,**但我無法從美國國稅局找到這樣或那樣的說法——我意識到我不能在賬戶開立之前申請費用,我’ m只關心做出貢獻。
澄清:截至 2021 年 1 月 1 日,高免賠額健康計劃 (HDHP) 覆蓋範圍和HSA 賬戶處於活動狀態。我在 2021 年之前都沒有。
如果您在 2020 年的全部或部分時間有 HDHP,您只能為 2020 年的 HSA 供款。如果您僅在 2020 年的部分時間裡有 HDHP,您 2020 年的 HSA 供款限額將按比例減少(除非您使用最後一月規則,您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擁有 HDHP,並將維持 HDHP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為 2020 年全額供款)。
根據您的問題,尚不清楚您在 2020 年是否有 HDHP。
因為您直到 2021 年才成為符合 HSA 資格的個人,所以您不能為 2020 年提供任何 HSA 供款。
如果您在 2020 年符合 HSA 資格並且只是等到 2021 年才打開您的 HSA,那麼是的,您可以在前一年做出貢獻。
但是,如果您嘗試確定2020 年的供款限額,您會看到按比例分配的限額計算為 0 美元,並且您沒有資格使用上個月規則。
解釋您在引用的網站上閱讀的內容的方式是:既然您已經有資格在 2021 年為 HSA 做出貢獻,理論上您可以等到 2022 年 4 月打開您的 HSA 並且仍然有機會在 2021 年進行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