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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東被取消抵押品贖回權。我應該面對他嗎?
我剛剛發現我的房東被取消抵押品贖回權。我的租賃協議在本月底到期,但我通過電子郵件同意再呆一年(沒有簽訂新契約)。我不想經歷處理這個問題的麻煩,我想找另一個地方住(我只有五天,但我想我可以做到)。我應該用我知道他被取消贖回權的事實來面對他嗎?我還沒有真正簽新契約;這是否意味著我可以打破它(特別是因為他被取消抵押品贖回權)?
如果約翰簽署了租約,他有權在租約期間呆在那裡,無論止贖狀態如何。
<http://www.nolo.com/legal-encyclopedia/renters-foreclosure-what-are-their-30064.html>
我建議簽署一年的租約(甚至通過電子郵件),併計劃儘早離開是一件好事。 關鍵是要確保早退不會受到任何懲罰。
約翰不知道止贖的狀態,需要多長時間,之後誰可能擁有以及許多其他未知數。最壞的情況是不確定你住在哪裡。
簽署租約,並確保一整年的安全,您知道您將住在哪裡。花這一年尋找一個新的住處。
如何處理止贖期間的付款
- 確保您收到所支付租金的付款收據。
- 如果您知道現在銀行擁有房子,請始終如一地付款。
如果銀行沒有為您提供清晰明了的方式來送出租金,請在銀行開戶並按時將租金存入那裡。
您正在建立值得保留的信譽。你還欠房租,所以付吧。
- 如果銀行不找你,就找他們說你會為了錢離開。獲得足夠的現金來支付新地方的搬家費用和租金押金。
他們不想成為你的房東,但不要讓銀行欺負你。
我不會面對他。只要您是忠實的房客,他用您的錢做什麼或不做什麼都與您無關。止贖後得到房子的人希望你留下來。我的意思是,一個忠實的租戶支付租金比房子裡沒有人要好得多。新房東(如果是銀行的話)可能大部分時間都會讓你一個人呆著。只要聽取克里斯特先生的建議並記錄一切,不要讓銀行欺負你。主人被取消抵押品贖回權不是你的錯。
請記住,止贖過程需要幾個月的時間,所以僅僅因為今天(假設)送達文件並不意味著下周銀行接管了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