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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現金或禮品卡獲得每月獎金?
在過去的 15 年裡,我直接為他的所有客戶的銷售代表工作。他不是我的經理,我只是直接和他一起工作。如果他達到他的每月配額,他會在我的薪水中給我每月的獎金。現在,他的薪酬結構正在發生變化,獎金無法通過工資單發放。所以,他想通過禮品卡或現金給我獎金。每年我的獎金可能在 10,000-16,000 之間。只取決於他過的是哪一年。我讀到美國國稅局的禮品津貼是 15,000。這是最好的方法嗎?
獎金不是禮物,即使它是用禮品卡支付的。它是賺取的補償,它作為你工資的一部分被徵稅。
如果是贈與,贈與稅將是贈與者的責任,而不是接受者的責任。
如果“獎金”取決於您(或您的分支機構/公司)的表現,那麼它在法律上被視為工資。如果這筆錢未包含在工資單上並且預扣了適用的稅款,則 IRS 將其視為欺詐。
“獎金不能通過工資單”意味著這個人試圖不為你的工資納稅。他們試圖欺騙國稅局和你。即使他們用現金支付獎金,他們也必須提供顯示全部金額的工資單,並且已扣繳正確的稅款。
如果錢真的是禮物(這不是其中一種情況),那麼稅收將是禮物贈送者的責任,而不是接受者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