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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的身份錯誤(我死了) - 財產稅問題

  • February 25, 2019

2005 年,我在佛羅里達州棕櫚灘縣購買了我的房子,並獲得了宅基地豁免。上週我在 Palm Beach Property Appraiser 網站上檢查了一些東西,令我驚訝的是,我注意到 2012 年我的宅基地豁免消失了。此外,業主不再是我的“姓氏名”,而是“姓氏名 EST”。我很驚訝,因為一旦你申請宅基地豁免,你就不會失去它,除非你做了一些讓你沒有資格的事情,我知道情況並非如此。所以,我去辦公室看看發生了什麼事。

這就是發生的事情。我父親和我住在一起,姓和名和我一樣。我有一個中間名,但我爸爸沒有。2011年,他去世了。有人查看了棕櫚灘縣的死亡證明,查看了姓名和地址,但沒有查看社會安全號碼,從財產稅的角度來看,我被宣布死亡並失去了宅基地豁免。我認為這也說明了業主名下的 EST(房地產)。

既然不是我犯了錯誤,我有沒有機會把我在財產稅上支付的所有額外的錢都拿回來?或者估價師辦公室會告訴我,因為我每年都有機會對我的財產稅提出上訴,所以我不再有權拿回任何錢?我們說的是8-10K。

在佛羅里達州,您每年都會收到財產稅人員的一封信,其中列出了您申請的免稅和稅款,還列出了任何更改的截止日期。

從您所寫的內容來看,您似乎多年來一直忽略這些內容,並因此被收取了更高的財產稅。

IANAL,但我認為如果忽略它,您將無法挽回地失去這筆錢,並且只能在未來添加宅基地豁免。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05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