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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申報及逐項扣除

  • April 11, 2022

我的配偶是個體經營者,有大量可以註銷的費用,例如家庭辦公費用。對他來說,與標準相比,逐項扣除完全有意義。

我也在家裡(遠端)工作,但我是一名員工,所以顯然我不能將家庭辦公費用作為扣除額(奇怪)。因此,對我來說,與標準相比,逐項扣除毫無意義。

我的收入比我的配偶高得多,所以我猜我們將共同申報。對我來說,我們可以將我收入的標準扣除額和他收入的分項扣除額相加來計算我們的總扣除額,這對我來說是合乎邏輯的,但我沒有在任何地方讀到有這種可能性:有人可以確認一下嗎不可能?在我們的情況下該怎麼做有什麼建議嗎?非常感謝。

夫妻共同申報的標準扣除額是單身或已婚分開申報標準扣除額的2倍。

聯合申報時,您要麼逐項列出,要麼聯合進行標準扣除。即使您單獨送出,如果一個配偶逐項列出另一方也必須這樣做(好吧,他們不必這樣做,但他們的標準扣除額將為 0)。

自僱費用不是逐項扣除,而是抵消業務收入,因此逐項與標準對您來說可能不是問題。如果您的配偶不熟悉自僱人士,那麼值得對什麼是/不可以扣除和/或利用專業人士進行相當多的研究。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5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