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管出租物業:滯納金收入。如何報告附表 E?
我們有一個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出租物業。今年,除了房租外,我們的租戶還支付了滯納金。管理公司在我們的 1099-MISC 中為該物業的第 3 欄“其他收入”下送出了這些費用。
我不確定如何正確報告“其他收入”。對我來說,這似乎是與租金相關的付款——所以我認為這應該計入附表 E 中該物業的淨收入。但是,此表格的說明似乎表明我只能添加方框 1 (租金)收入從 1099-MISC 到我的附表 E 收入。附表 E 中有一個項目是“未在 1099-MISC 上報告的收入”,但這並不能完全描述這種情況。
簡而言之:我應該在附表 E 的某個地方報告這些滯納金,還是在我的納稅申報表上有更好的地方這樣做?
你的物業管理公司做錯了。滯納金應包含在方框 1 中。您應要求他們提供更正的 1099-MISC。鑑於他們搞砸了,您還應該核實他們報告的是總租金+滯納金,而不是從報告的租金中扣除他們的費用。
如果他們拒絕或無法簽發更正的 1099-MISC,一種常見的方法是正確送出您的報稅表,儘管 1099-MISC 說了什麼,但仍將全部金額作為租金收入包括在內,然後在 IRS 來電時/如果來電時進行解釋。
方框 3 收入的適當位置是1040 附表 1的第 21 行。這是正常徵稅的,不需要繳納自僱稅。您可以在附表 1 上報告它並完成它。如果您滿足從 20% 轉嫁扣除中受益的要求(如果您只有一個租金,而我們是一家物業管理公司,則不太可能),那麼您不希望您的任何租金收入超出您的附表 E,但是,如果您不滿足這些要求,那麼在附表 1 中報告它應該不會對您的淨稅收情況產生任何影響。
就個人而言,我想要更正後的 1099,這樣我就可以按照我知道的方式送出。如果您確實走那條路,我很想听聽他們對報告的解釋。
編輯:值得注意的是,在他們拒絕更正 1099 的情況下,您可能無法成功地綁定到具有差異的電子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