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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抵押貸款關閉前一周失業。選項?

  • October 26, 2018

離關閉一個有抵押貸款的公寓還有一周的時間,我出人意料地失去了工作。

我並不擔心……直到我意識到抵押貸款的條件是我的信譽保持不變。從四處打聽,聽起來沒有銀行會藉給沒有工作的人,即使他們有工作經歷並且有足夠的積蓄來支付多年的抵押貸款(我確實這樣做)。

我已經付了 10% 的押金。我目前正在考慮我的選擇。這是我到目前為止所擁有的:

  • 和我的老雇主談談,要求在工作結束之前繼續領工資。

和銀行談過,如果我知道這份工作不是永久性的,他們不會放貸的。

  • 馬上找一份新工作。

除非我受僱 30 天,否則這家銀行 (Chase) 不會放貸,但如果我有新公司的聘書,另一家銀行 (Citizen’s) 會放貸。我不喜歡這個選項,因為我想在跳入一份新的全職工作之前先休息一下——我的積蓄本來可以做到的。

  • 嘗試退出銷售。

我的律師認為我可能能夠退出銷售並收回我的技術性押金。我寧願不這樣做,因為它會讓所有參與其中的人都糟透了,而且我喜歡這間公寓,但現在它是主要的選擇。

  • 嘗試支付現金,稍後按揭。

我幾乎沒有足夠的現金和股票來完全支付公寓的費用。在我找到工作並抵押房子之前,我也許可以向家人借錢來支付生活費用。這讓銷售繼續進行,最終事情應該會像我正常關閉時那樣結束。但是,這感覺風險很大。應該是?

我錯過了什麼嗎?這裡的明智決定是什麼?

對於後代,這就是發生的事情:

簡潔版本

  1. 一位家庭成員提出要共同簽署。
  2. 我們找到了一家提供(較小)抵押貸款的不同銀行。
  3. 我們做到了。後來我再融資以釋放家庭成員。

長版

  1. 如果有幫助的話,一位家庭成員提出共同簽署抵押貸款。
  2. 原來的銀行(大通)說他們的承銷商會要求我受僱,在這種情況下不能提供抵押貸款。
  3. 該家庭成員與另一家已經有抵押貸款的銀行(富國銀行)進行了交談,並被告知他們可以提供抵押貸款,但會比原來的要小。(我很樂意向場外的任何人提供經紀人的聯繫資訊。)
  4. 我們決定採用這個計劃。我賣出了一些股票。
  5. 在結束時,我們看到抵押貸款將我列為非居住借款人(這顯然允許考慮我的資產而不是我的收入)。這個措辭嚇壞了我,但在重讀了幾次非居住借款人騎手之後,我對非居住借款人可以佔用房屋感到很舒服,只是不需要。簽到,關門,搬進來。
  6. 在急需的 6 個月休息後,我開始了一份新工作。
  7. 過了一段時間,我再融資(沒有兌現)以獲得稍微好一點的利率,更重要的是,免除我家人的責任。
  8. 我繼續住在公寓裡,從事新工作。我認為它的效果和它本來可以達到的一樣好。

您最後一個選擇的問題是,在稅收方面,兌現抵押貸款的處理方式與購買抵押貸款不同。具體來說,稅收減免僅限於 10 萬美元的抵押貸款,而不是 100 萬美元(甚至更高一點)。

除此之外 - 你已經涵蓋了你的選擇,由你決定做什麼。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56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