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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費金額與允許金額相差較大

  • October 2, 2020

我一直在研究這個,但還沒有提出任何有意義的解決方案。我想我會在這裡嘗試看看是否有人有任何想法。

我們在女兒出生時,從 24 年 1 月 22 日到 1 月 3 天,為她的食宿和其他服務付費。EOB 顯示供應商的賬單總額為 7,400 美元,但 UHC(保險公司)允許的金額為 33,000 美元,導致負折扣。我了解允許金額和折扣等的基本知識,但我從未見過如此大的差異。

我已經聯繫了提供商和 UHC,但一無所獲。UHC 只是說這是商定的金額,並且賬單是正確的,沒有提供其他資訊。提供商表示他們將發送賬單以供審查,但我沒有聽到他們的任何解決方案。當你被一張感覺不正確的 11,000 美元鈔票困住時,這有點令人沮喪。連結到下面的 EOB 的螢幕截圖。

我非常感謝任何幫助或解釋。如果我遺漏了任何急需的資訊,我深表歉意。請讓我知道,以便我可以在需要時提供。

謝謝!

EOB

正如您所懷疑的,這是您的保險的一些古怪數學。

首先,請記住,EOB不是賬單。EOB 只是告訴您保險涵蓋/支付了多少,因此您可以預期醫生稍後會向您收取的費用(當然,除非一切都完全由保險支付)。醫院可能會向您收取此金額或更少的費用(但絕不應向您收取的費用超過 EOB 所說的您所欠的金額)。

現在,讓我們弄清楚他們做錯了什麼。看起來您在這次醫院就診中達到了免賠額,其中 5,716.15 美元是預先剩餘的。在那之後,您只需支付住院服務賬單的 20%(第 2 行:)($318.55 coinsurance) / ($1,592.73 billed) = 0.2。第 1 行顯示 $5,716.15 已按預期計入您的免賠額。但是,該行的共同保險欄是錯誤的。看起來他們拿了計劃折扣,加上自付額後剩餘的金額,然後拿了 20%:

$25,599.75 + ($5,830 - $5,716.15) = $25,713.60
$25,713.60 * 0.2 = $5,142.72

他們應該做的是將扣除免賠額後剩餘的金額乘以20 %:

$5,830 - $5,716.15 = $113.85
$113.85 * 0.2 = $22.77

所以,你應該從第 1 行欠下的總金額是$5,716.15 + $22.77 = $5,738.92

您已經聯繫過保險,但您發現這通常沒有幫助。您可以通過此說明再次與他們聯繫併申請新的 EOB。如果這不起作用,那麼您可能必須正式對索賠提出上訴(保險將有明確的方法來做到這一點)。

最重要的是,確保在醫院的賬單上您所欠的金額不超過$5,716.15 + $22.77 + $318.55 + $40 = $6,097.47.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20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