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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撤回電子郵件租約(美國密歇根州):我有什麼追索權?

  • September 17, 2018

我租了一個房間(美國密歇根州),從 2014 年 1 月到 6 月一直住在那裡。整個協議是通過電子郵件完成的,包括“簽署”租約(沒有實際簽名,房東和我只是輸入了我們的姓名和日期成一份完全只寫在電子郵件上的“租約”)。有500美元的押金。2014 年 6 月,租約結束,我離開密歇根度過了夏天。

然而,就在我離開之前,房東同意(通過電子郵件)在 2014 年 9 月至 2014 年 12 月期間租給我一個不同的房間(儘管在同一所房子裡)。因此我問房東是否保留我的 500 美元押金是否有意義(而不是按照法律規定,她在我 2014 年 6 月搬出後的 30 天內將其退還給我,然後我在 2014 年 9 月再次搬入之前再次寄給她 500 美元的押金)。她同意這會更有意義,並表示每次我最終永遠搬出她的房子後,她都會退還我的押金。

2014 年 7 月下旬(我在 2014 年 6 月中旬搬出 30 多天后),房東給我發了電子郵件,說她將撤回她的租金報價。她的準確措辭是“由於多種情況,包括您未能承認我們租約的幾項重要條款,我有必要撤回我向您提供的出租房間的電子郵件報價”。我要求她澄清我沒有承認哪些重要條款,但她沒有這樣做,說她現在很忙,可能需要一個星期才能完全向我解釋。

我認為在起居室裡佔一小塊地方放我的財物可能沒問題。(2) 在 2014 年夏天的任何時間裡,房子裡最多會有另一個人在場,鑑於他自己留下了一些財產,他似乎並不十分介意公共區域存在此類財產在公共區域呆了大約兩個月。

目前,房東還有我的500美元押金。

如果她堅決拒絕租給我房間,我還有一個多月的時間尋找另一個房間出租,租期為 2014 年 9 月至 2014 年 12 月。如果我帶她去小額索賠法庭,我能得到什麼樣的賠償得到回報?

如果 money.SE 不是我上述法律建議請求的合適場所,請建議我在哪裡可以問這個問題。謝謝!

**編輯詳細說明:**我的想法是,也許她的電子郵件協議,加上她保留我的 500 美元押金,構成了某種契約。但我可能錯了;我不是律師,這就是我在這裡寫這篇文章的原因。

如果投反對票的人也許可以解釋為什麼投反對票,我將不勝感激並嘗試相應地糾正這個問題。

因此,回顧一下:您獲得了租約,但您沒有簽署,房東撤回了要約。如果你有任何追索權,除了收回你的押金,我會感到驚訝。

IANAL,但我讀過很多次,口頭契約與書面契約一樣具有法律約束力,唯一的區別是很難準確證明每一方的承諾。同樣,我不是律師,但我看不出任何合乎邏輯的理由說明“電子郵件契約”至少不像口頭契約那樣具有約束力。我訪問過很多大公司的網站,他們要求我勾選一個框以表明我同意契約條款。我無法想像這些公司沒有和他們的律師核實過這是否合法,所以我很難相信法律不承認“電子契約”。如果沒有簽名,我想有人可能會爭辯說他們從未真正發送過這封電子郵件,你偽造了它並將他們的回信地址放在上面。但是之後,您可以辯稱您在紙質契約上的簽名是偽造的。如果真的上法庭,我想問題是房東是否拒絕發送電子郵件。我不知道法院會接受什麼樣的證據來處理這種爭議。從理論上講,您可以讓法醫電腦專家進行調查,但我認為這樣做的成本將遠遠超過爭議的金額。

無論如何,在我看來,問題歸結為:假設您可以在法庭上獲勝並迫使房東收留您作為房客。在我看來,那時你們的關係會很糟糕。她會尋找任何她能做的事情來證明把你踢出去等等。我不想成為不想要我的建築物的租戶。我只是尋找另一個地方。

我當然會要求退還我的押金。如果關係變得緊張,她可能會找藉口保留大部分。如果你還沒有把你留下的財產拿回來,我會在她宣布它被遺棄並扔掉之前得到它。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35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