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L1-B簽證,從銀行收到W-8BEN
我持 L1-B 簽證在美國生活了兩年。我買了房子,並在銀行更改了地址。一周後,我收到了 W-8BEN 表格和一封信,要求提供更多資訊,包括我的國外地址。
我做了一些研究,但我不清楚這是否是一個錯誤。我顯然在美國定期繳納所得稅(我使用我的銀行進行自動存款),即使我不是永久居民,我仍然是居民(我相信我可以被視為“美國人”)。就我而言,我納稅和賺錢的方式與任何美國公民一樣。而且,很明顯,我有一個 SSN 和一切。
我真的需要填寫 W-8BEN 表格嗎?
同樣的情況——我來自巴西,持 L1-B 簽證移居美國,我遇到過這個問題很多很多次。
我的稅務顧問(普華永道)非常清楚地向我解釋說,由於“實質性存在測試”(即,將您在美國的天數加上前一年,再加上前一年除以其他任何東西等),出於稅收目的,我被視為美國居民,這是美國國稅局對美國人的定義的一部分。
出於這個原因,我的稅務顧問告訴我,我應該送出 W-9 而不是 W-8BEN 表格。我注意到的是,顯然許多銀行出於某種原因並不真正理解這個概念,他們“強迫”我填寫 W-8BEN。當我遇到這個問題時,我與我的稅務顧問交談,他們向我保證銀行是錯誤的。但由於沒有 W-8BEN,我無法繼續我正在做的事情,他們告訴我無論如何都要填滿它。
你猜怎麼了?幾週後,銀行的法律部門審查了我的任何申請,他們說我犯了一個錯誤——我應該填寫 W-9…
祝你好運!